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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货物和提供技术服务怎么做账

2020-10-31 08:12 来源:快账

导读:很多设备制造销售企业在销售机器设备的同时还为客户提供技术服务支持.对于公司销售货物和提供技术服务怎么做账?增值税上应该如何计税?财税处理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知识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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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货物和提供技术服务怎么做账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并提供安装服务,分开核算如何账务处理?

1、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结转成本

(1)如果安装服务和销售设备是分开核算的,需要分别结转商品和劳务的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劳务成本

(2)如果销售设备和安装未分开核算,结转成本时按照主营业务结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注:如果是分开核算的,销项税额需要按照销售货物和安装服务分别计算;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需要区分二级科目.有些税局对混合销售的分开核算方法另有要求,比如销项税额要按照税率设置明细科目,如果您是分开核算的,可以再咨询下主管税局,以主管税局的要求为准.

销售货物的同时提供服务的增值税处理

销售货物和提供技术服务怎么做账

纳税人销售货物的同时提供服务,如何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本条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四十条规定的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

销售货物并提供服务的销售模式比较常见,看了上文对销售货物和提供技术服务怎么做账的解读,大家对该项业务的处理是不是比较清楚了呢.税法规定、会计准则制度繁多,实务业务形式又变化多样,如果大家对混合销售或者兼营的处理有不清楚的,欢迎向我们的专家老师咨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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