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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加油卡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021-05-29 06:43 来源:快账

导读:加油卡,是众多预付卡中的一种,也是成品油销售企业促进销售回笼资金的一种方式,那么,关于加油卡的销售,企业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呢?下面我们就一起来学习一下相关的政策规定.如果是核算不健全的加油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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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加油卡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

第五条 加油站无论以何种结算方式(如收取现金、支票、汇票、加油凭证〔簿〕、加油卡等)收取售油款,均应征收增值税.加油站销售成品油必须按不同品种分别核算,准确计算应税销售额.加油站以收取加油凭证(簿)、加油卡方式销售成品油,不得向用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十二条:发售加油卡、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纳税人(以下简称"预售单位")在售卖加油卡、加油凭证时,应按预收账款方法作相关账务处理,不征收增值税.

预售单位在发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时可开具普通发票,如购油单位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待用户凭卡或加油凭证加油后,根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回笼纪录,向购油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接受加油卡或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单位与预售单位结算油款时,接受加油卡或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单位根据实际结算的油款向预售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购买加油卡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对财务核算不健全的加油站,如何征收增值税?

对财务核算不健全的加油站,如已全部安装税控加油机,应按照税控加油机所记录的数据确定计税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对未全部安装税控加油机(包括未安装)或税控加油机运行不正常的加油站,主管税务机关应要求其严格执行台账制度,并按月报送《成品油购销存数量明细表》.按月对其成品油库存数量进行盘点,定期联合有关执法部门对其进行检查.

主管税务机关应将财务核算不健全的加油站全部纳入增值税纳税评估范围,结合通过金税工程网络所掌握的企业购油信息以及本地区同行业的税负水平等相关信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商贸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1〕140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增值税纳税评估.对纳税评估有异常的,应立即移送稽查部门进行税务稽查.

主管税务机关对财务核算不健全的加油站可以根据所掌握的企业实际经营状况,核定征收增值税.

财务核算不健全的加油站,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和专用发票使用管理规定限额限量供应专用发票.

购买加油卡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在这里小编可以肯定的告诉大家能,只是与其它经济交易不同的是加油卡购入时是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只能在用户凭卡或加油凭证加油后才可以开具,之前只能做预收账款处理,大家明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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