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的主要情形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以上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和第十条.
哪些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可以按照发票上注明的税额确定进项税额.
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自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此外,还有其他特定情况下的进项税额抵扣,例如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等.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请咨询相关专业人士.
以上详细介绍了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的主要情形有哪些,也介绍了哪些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形主要有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