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的情况有哪些
1.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2.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3.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4.其他.
什么是进项税额转出?
1.进项税额转出指的是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目前进项税额的转出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及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
(2)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集体福利与个人消费等.
(3)其他需要转出进项税额的情况有:商业企业收到供货企业的平销返利、出口企业按"免、抵、退"办法计算应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的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等.
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的情况有哪些?很显然,大家通过上文提及到的项目资料学习,应该知道作为企业的非正常损失和用于简易计税项目的进项税额是不可以进行抵扣的,当然,很多学员们应该知道还有一些比较特殊的情况,对应的进项税额是不可以进行抵扣的,而这些情况则是需要企业会计人员在实操过程中需要针对性处理的.如果真遇到一些难解的问题,不妨来本网站上免费搜索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