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税款滞纳金计算器
每日加收万分之五 ·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
元
⚠️ 滞纳天数从缴款期满次日起计算,至实际缴纳之日止。
📋 计算结果
滞纳税款
10,000.00 元
滞纳天数
0 天
💸 滞纳金
0.00 元
💎 合计应缴
10,000.00 元
滞纳金较少
* 滞纳金 = 滞纳税款 × 0.05% × 滞纳天数
📖 滞纳金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