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针对 公车私用的部分, 正确的做法, 如果不签订 租赁 协议的话, 全部计入工资,当作是 【油补】 来处理
老师我们公司没有车辆,所有开发人员,自有车辆外出,规定,采用实报实销制度,让他们提供公里数,在财务管理制度中列名!另外车损以补贴形式在工资体现,这种情况下,汇算清缴能在所得税前扣除吗!? 我看大部分都说和员工签订租车协议,老师签订协议的话,不约定租车费!只写明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提供油票过路费,实报实销形式!这样可以吗?业务人员每天都外出,用车很频繁!要是开什么租赁费发票太麻烦!再说了,也量化不出来,每月支付多少租赁费合适!业务员嫌太麻烦!也不合理!
员工开自己的车外出办事,并未签订私车公用协议,公司12月份定了一份报销制度,写明了0.8元/公里,外出不在公司用餐的可以补20元/天。24年9-12月报销都是员工直接拿油票、公里数照片来报销,领导签字后直接付款,借:**费用,贷:银存。程序上是不太合理吧?现在如何补救?
老师,24年9-12月都是直接报销的,没有计入工资中一起发放,请问如何补救?可以补签一份私车公用租金为0的协议吗?
同学你好,现在是 哪里要查吗 现在签订一份 公车私用 协议,租金=员工实际使用的油费,不要写具体金额 这样看着合理一点,
没有哪里要查,就是害怕呀
明白了,工作辛苦了! 不用害怕,就算真得弄错了,最坏的结果,员工补个税, 这个个税,公司承担。 而且应该不会有太多的油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