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增值税抵扣不了其他的税款的
老师,同城开具的机票服务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吗?我看网上说代开的不能抵扣。我们有员工的行程单,可以依据这个抵扣吗?
老师,我们收到电子普票了,她说她们企业是免税企业,我们可以抵扣9%的进项吗,我咋感觉不对呢
发票入账了,但是没有没有进行进项税抵扣可以吗?还是要抵扣了才可以入账?
老师,一般纳税人进项税可以抵扣销项税,除了来材料的进项税可以抵扣,其他房租、水电费、通行费等费用专票也可以抵扣销项税是吗?
老师没有抵扣联可以抵扣进项税吗,丢了。
企业目前支付的股利是D0还是D1?
2023年有三十几万的临时工工资做到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应付职工薪酬 了但是未做个税申报怎么处理
如果自己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应该怎么改,我手里有一家单位的财报,但是金额太大了,注册资金太大了3个亿,而我这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 老师,给我一份报表行不,我不会弄,给我一份现成的,谢谢老师
我们是工程公司 一部分给分包方代发工资 一部分对公结算 如果代发工资金额是50万 如果总金额是200万 但是他开了180万发票 对公还要转150万 那这30万就属于多开了吗
老师,公司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对方,对方转租后扣除费用再将租金转回来,我们应该咋开票,他们可以确认为收入吗
本月发放上月的工资应在几月申报
麻烦找郭老师回复问题,
请问老师配送公司(蔬菜,生鲜,蛋肉,米面油,调味品)等往单位食堂配送的公司,求税种及分别税率和账务处理,谢谢老师。
老师,就是外账这边我这边有两家小规模纳税人公司7-9月报的是6-8月的收入,但是6月份的成本我是在6月就结转了的。这个季度我看了一下,我在7-9月应该对应的结转6-8月的成本才对。9月份的发票因为是在10月份开具的,9月收入我在10月份确认收入,那9月成本我在9月份就不能结转了吗?到下个季度报10-12月的时候才能结转9月成本吗?但是我6月成本在6月份已经结转过了,如果9月成本不结转的话,7-9月的成本就太少了,我可以在9月只结转一部分成本吗?
老师,移交表上低值易耗品按摊销金额写的账面价值如5万(无偿划转)由于账上已经一次性摊销,又由于无偿划转的,移交公司不做账务处理可以吗?
我是说交了增值税,后续有进项了可以抵扣吗
我是说交了增值税,后续有进项了可以退掉交的增值税吗
不退 抵扣以后的销售额
这个钱退不掉吗
不退 符合要求的才给退 你一个月留底不退
哪种才给退
一、根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八条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1.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二、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规定,一、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一)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在2022年12月31日前,退税条件按照本公告第三条规定执行。 (二)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二、加大“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下称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并一次性退还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一)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二)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7号)第二条规定,此项调整为“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10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持续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9号)第一条规定,此项调整为“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6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三、适用本公告政策的纳税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二)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三)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四)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 十六、本公告自2022年4月1日施行。
老师看不懂。可以大致说吗。别人说可以退
先看行业限制 你们不符合要求 加大“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下称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并一次性退还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一)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二)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7号)第二条规定,此项调整为“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10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持续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9号)第一条规定,此项调整为“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6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能退的你让他发过来政策文件看一下。
我们是工程的不符合吗
而且连续六个月增量留底税额大于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