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申报是合理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 的公告》规定,个人所得税申报时涉及工资发放期、税款所属期和税款申报期,与工资所属期无关,工资实际发放的日期所属的月份即为税款所属期,税款所属期下月的征期为该所属期税款对应的申报期。所以 2025 年 1 月底发放 2024 年 10 月和 11 月工资,税款所属期为 2025 年 1 月,在 2025 年 2 月申报是符合规定的。 虽然工资所属月份是 2024 年,但在个人所得税计算和申报上,以实际发放时间来确定税款所属期,年度终了后纳税人会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实现税款多退少补

老师好,我们公司工资都是隔一个月才发放,比如说9月的工资到11月份发放,10月的工资到12月份发放,但是个税申报时,10月申报了工资所属期9月的工资,但是实际9月工资到11月份发放的,11月的时候申报了10月的工资,我现在想给调整过来按照工资发放期作为个税申报的税款所属期,好调整吗?怎么调整?是不是在12月发放10月工资时,12月和下一年度1月的个税申报全部零申报,1月发放上年度11月的工资,等到2月个税申报时,填写税款所属期1就可以了
您好,本年度属期1月份申报的实际是23.12月工资,最后一个月发放了11-12月的工资,那么属期12月是不是应该申报11-12月两个月的工资?这样的话个税申报系统内属期1-12月就实际申报的是23.12月-24年12月工资了,13个月的,帐务上做的也是13个月的,这样可以吗
老师,2025年1月发放2024.12月份工资,计提工资时比如张三工资5500,按2024年全年累计未超6万,但是2025年所属期1月份申报12月份工资时,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系统按新年度的首月来核算,并不是2024年的累计数,虽然是申报2024.12月的工资,老师是这样吗?
老师好,我公司2025年1月底发放了2024年10月和11月两个月工资,个税申报日期是2025年2月17日,税款所属期是2025年1月,这样的话我公司员工显示2025年1月份工资12000元,实际上是2024年10月工资6000加上2024年11月工资6000元,这样申报合理吗?正常来说应该不能跨年度吧?
社区要求申报本单位员工工资统计表,2025年2月申报2024年度全年的员工工资,当时按实际工资月份进行申报,2025年3月又通知,2025年按季度申报,2025年3月申报2025年1月至3月员工工资,但本单位的情况是2025年3月工资4月发放,当时向社区反映能否将原2024年1-12月数据调成按实际发放月份申报2023年12月至2024年11月数据,这样后续都方便申报,但社区不同意修正数据,要本单位2025年3月按估算金额上报数据,现存在估算金额比实际发放金额少2万元。现在6月需按要求申报第二季度数据,如将2万元调入第二季度申报存在不符合申报工资总额不超过30%的要求,系统不让申报。请问如何解决?2025年1-3月存在部分员工绩效工资未申报的情况,如何解决?
老师你好,国补的家电补贴,原来补贴款是做到应收账款里面,现在有几百块钱补贴退回给,从银行账上扣款退回的,这个应该怎么做分录
一个公司退出另一个公司监控股需要哪些手续,都需要原公司所有股东签名还是只要法人签名?
个体户的经营所得的使用专项附加扣除怎么季报没看到有
从农户手中收购稻谷要交印花税吗?(甲公司与乙公司合作从农户手中收购稻谷,签订的收购协议,未写金额,写的数量单价)
只有实发金额,怎么计算出应发金额来申报个税
咨询一下,计提工会经费,是按应发工资的2%,还是实发工资的2%?
老师我们一般纳税人在抖音卖东西,这样怎么交税呢
老师,请问2025年的第4季度收入不多,所以取得了很多成本票就没有全部入账里面去,相当于留下了一部分成本发票没入账。现在2026年在做第一季度的账时还可以把这些票都入到第一季度里面来吗?怎么处理会更好呢?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
老师好,我们单位上系统,我的应收账款科目余额是 5866933.22,应付账款余额是 4097763.64。银行余额是 78540.55,银行贷款的余额是 4180010.87。实收资本金额是 3526190,向股东借款 50 万整,固定资产金额381200,财务经理意思不录入期初余额了,直接做一笔大分录就行,请问老师,怎么做这笔大分录呢?她的意思比如应收账款,还得贷收入,销项税
老师,请问2025年的第4季度收入不多,所以取得了很多成本票就没有全部入账里面去,相当于留下了一部分成本发票没入账。现在2026年在做第一季度的账时还可以把这些票都入到第一季度里面来吗?怎么处理会更好呢?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
好的,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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