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申报是合理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 的公告》规定,个人所得税申报时涉及工资发放期、税款所属期和税款申报期,与工资所属期无关,工资实际发放的日期所属的月份即为税款所属期,税款所属期下月的征期为该所属期税款对应的申报期。所以 2025 年 1 月底发放 2024 年 10 月和 11 月工资,税款所属期为 2025 年 1 月,在 2025 年 2 月申报是符合规定的。 虽然工资所属月份是 2024 年,但在个人所得税计算和申报上,以实际发放时间来确定税款所属期,年度终了后纳税人会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实现税款多退少补
老师,我公司发放工资是当月发放当月的工资,某位员工2021年1月份就离职了,所属期1月份的个税申报是在2月23日之前,请问这位员工的离职日期我应该是写2021年1月1日,还是2021年1月31日啊!还是写2020年12月31日啊?
老师,我公司11月工资12月发放,次年1月申报个税时税款所属期是12月份,假如员工受雇从业日期是11月1日,他的收入只有11月这一个月的,但累计扣减费用却是5000*2个月,这合理吗?个税系统员工的受雇从业日期应该写到12月1日吗?
老师,听了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有个问题想请教,我们公司是次月发放上月工资,那到年底,假如2023年1月申报期申报2022年12月所属期个税,那12月所属期发放的是11月的工资,那这样的情况,是不是就差了一个月?2022年12月的工资就挤占了2023年的扣除额?扣员工的个税有差别可以调整吗?
老师好,我们公司工资都是隔一个月才发放,比如说9月的工资到11月份发放,10月的工资到12月份发放,但是个税申报时,10月申报了工资所属期9月的工资,但是实际9月工资到11月份发放的,11月的时候申报了10月的工资,我现在想给调整过来按照工资发放期作为个税申报的税款所属期,好调整吗?怎么调整?是不是在12月发放10月工资时,12月和下一年度1月的个税申报全部零申报,1月发放上年度11月的工资,等到2月个税申报时,填写税款所属期1就可以了
您好,本年度属期1月份申报的实际是23.12月工资,最后一个月发放了11-12月的工资,那么属期12月是不是应该申报11-12月两个月的工资?这样的话个税申报系统内属期1-12月就实际申报的是23.12月-24年12月工资了,13个月的,帐务上做的也是13个月的,这样可以吗
我想问一下,酒店给我开出的普票我没报销,公司会查到这个个报销吗?这只有开出方和我知道这个事
生产型加工企业,如果当初没有搞清楚状况人工不容易分清楚,就用的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没有用生产成本和库存商品科目,必须改账吗?
房屋租赁行业,客户转租金到公户,再从公户转到老板私户应该怎么备注
月工资3万,如何根据税收政策,合理避税
可以做到销售费用-材料费吗这个科目吗
老师客户打的开模费,这个不会退给客户怎么做会计分录合适
我们是一般纳税人做纯贸易出口,小企业会计准则,以cif 形式出口,保运费是不是就是代外国客户支付?我收到的国内发票不能做我们费用?
怎么找不到下载个税代扣代缴客户端了?
老师,请问在计算23年1-6月投资收益时,固定资产的折旧为什么只÷5,没有在÷6×12算呐
老师,供应商大幅度上调价格,以前签的合同执行不了,需要重新签订上调后价格合同,这种情况税务有没有问题?以前签的合同印花税都交了的。
好的,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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