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下办理 准备材料:携带外经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注销申请表、完税证明及其他可能需要的税务相关证明 。 提交申请:向原发证税务机关提交书面注销申请及上述材料。若是跨区域的外经证,需持经营地纳税材料证明及外经证,在证明有效期届满 10 日内回到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审核处理:税务机关审核提交材料,期间企业需配合询问和调查。 领取注销证明:审核通过后,领取外经证注销证明。 线上办理(以重庆市电子税务局为例) 登录系统:打开电子税局,选择特定主体登录,输入账号密码登入系统。 进入相关模块:找到 “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 选择核销编号:选择要核销的涉税编号,点击 “查询预缴税款信息”,输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 确认预缴信息:勾选对应预缴税款信息点击确认,系统会自动带出预缴税款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等待审核。

老师,请问今天是申报期最后一天,我有张专票勾选认证并已经申报了增值税,请问现在还可以撤销吗?如果可以要怎么操作呢
老师您好,小规模纳税公司,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截止日期应该是5月31日,但是今天我准备申报的时候,发现已经申报了。申报方式为直接(上门)申报。 这个真不是我们操作的。我截图给您看一下。 请问这是怎么回事啊?是税务局自己做的吗? 还有这种方式可以吗?我是不是就不用再操作了呢?
@朴老师不要回答我的问题,其他老师回答我的问题,谢谢啦! 问题:撤销权除斥期间的问题 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 起1年,后面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 起5年内没有行使摊销权,这二条怎么理解啊,感觉相互矛盾啊 答:不矛盾。“受胁迫方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 1 年” 是针对因胁迫而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行使撤销权的时间限制。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 5 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是一个更长的除斥期间,适用于各种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这两个条款并不矛盾,它们是并存的。受胁迫方需要在两个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超过任何一个期限,撤销权都会丧失。 问题:被胁迫方1年内要行使撤销权,就不存在5年这个问题了呀
您好老师,请问因为本季度,这边一家个体户由于本季度开了一张红票专票,因此整体全年来看,截止第三季度,比第二季度的收入要少,因此申报经营所得个税时,系统无法通过,现实申报失败(失败原因为收入总额不能小于上期收入总额),请问这个怎么办呀?谢谢
你好!老师,我是山东的,我9月底开了一张跨区域的发票,在办理跨区域报验预交税款时,因为操作失误提交了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请问怎么撤销啊!我的税款还没有预交呢?
我给团体员工打了10000 退了6000 那么这样的分录我是这样写的贷应付职工10000 贷银行10000 退回来的是借银行6000 贷应付6000 请问现在现金流量表我该这么填写
各位老师大家好,工资薪金这一块,现在税法是看个税系统吗,不是还有一个比例吗,那个是安收入还是安什么作为比例算的,就是符合税法的老师指点一下
老师,银行手续费没有发票,调增,在那个表调?
老师以前的会计证到期了忘了续怎么弄
老师,我想咨询一下这个政策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 9 号附件 2《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人力资源服务税目注释中已剔除“劳动力外包” 相关内容。 我们公司有劳务外包的业务 之前一直开的是人力资源服务*外包服务费 现在是不是不能这样开票了啊?
老师,员工通过诉讼得到的劳动赔偿金,单位是做工资费用还是做营业外支出?
给员工打工资卡号错了 退回来又打了一次那么分录这么写 和现金流量表这么写
老师,我4月分开的发票,5月分可以冲红吗
老师,公司社保个人部分单位承担了,做到了管理费用,做年报把这部分金额调增,应该填到那张表上
你好老师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多伦县小规模纳税人员工工资是4000元一个月报个税申报税务局每个季度需要交工会经费是吗?
老师,你别接我的问题了,回答太不切实际。
线上办理的也有步骤的 好的 你可以从新提问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