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Q

@朴老师不要回答我的问题,其他老师回答我的问题,谢谢啦! 问题:撤销权除斥期间的问题 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 起1年,后面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 起5年内没有行使摊销权,这二条怎么理解啊,感觉相互矛盾啊 答:不矛盾。“受胁迫方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 1 年” 是针对因胁迫而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行使撤销权的时间限制。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 5 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是一个更长的除斥期间,适用于各种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这两个条款并不矛盾,它们是并存的。受胁迫方需要在两个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超过任何一个期限,撤销权都会丧失。 问题:被胁迫方1年内要行使撤销权,就不存在5年这个问题了呀

2024-09-19 15:48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4-09-19 15:50

虽然受胁迫方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要行使撤销权,但并不意味着就不存在五年这个期限的问题。 一方面,对于受胁迫的情况,给予了相对较短的一年除斥期间,是考虑到受胁迫方处于较为不利的地位,需要尽快使其摆脱受胁迫的状态所作出的规定,以促使受胁迫方积极维护自身权益。 另一方面,五年的除斥期间是一个更广泛的兜底规定,适用于各种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如果受胁迫方在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而该民事法律行为又属于可撤销的其他情形,那么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当事人仍需考虑五年这个较长的除斥期间是否届满。如果在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无论何种可撤销的情形,撤销权都将丧失。 总之,两个期限分别从不同角度对撤销权的行使进行限制,共同构成了较为完整的撤销权行使时间框架

头像
快账用户8418 追问 2024-09-19 15:54

老师,不要你一个人都回答了我的问题,我也要听听其他老师的意见呢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4-09-19 15:55

你重新提问看看其他老师接手吗 试试吧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咨询
相关问题讨论
虽然受胁迫方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要行使撤销权,但并不意味着就不存在五年这个期限的问题。 一方面,对于受胁迫的情况,给予了相对较短的一年除斥期间,是考虑到受胁迫方处于较为不利的地位,需要尽快使其摆脱受胁迫的状态所作出的规定,以促使受胁迫方积极维护自身权益。 另一方面,五年的除斥期间是一个更广泛的兜底规定,适用于各种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如果受胁迫方在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而该民事法律行为又属于可撤销的其他情形,那么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当事人仍需考虑五年这个较长的除斥期间是否届满。如果在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无论何种可撤销的情形,撤销权都将丧失。 总之,两个期限分别从不同角度对撤销权的行使进行限制,共同构成了较为完整的撤销权行使时间框架
2024-09-19
对的,就是在不知道的情况下,五年内没有行使没了。
2021-06-24
本题可先计算使用权资产的入账价值,进而确定折旧额,再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最后得出应交所得税金额,具体步骤如下: 计算使用权资产的入账价值 每年租赁付款额为200万元,租赁期为3年,租赁内含利率为6\%,根据年金现值公式,使用权资产入账价值=200\times(P/A,6\%,3)=200\times2.6730 = 534.6(万元)。 计算每年折旧额和税法扣除额 - 会计上每年折旧额=534.6\div3 = 178.2(万元)。 - 税法上每年扣除额=(200\times3)\div3 = 200(万元)。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法与会计折旧的差额=1200-(200 - 178.2)=1178.2(万元)。 - 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times所得税税率,假设所得税税率为25\%,则应交所得税=1178.2\times25\% = 294.55(万元)。 所以,甲公司该年度应交所得税的金额为294.55万元。(上述计算中所得税税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题目中有明确税率,按题目给定税率计算)
2025-03-14
相关问题
相关资讯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