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老师不在线 这个没有发票没付款你要是想做只能暂估

老师,项目单位目前是用国拨资金指定省应急厅购买的消防设备7000多万,11月底设备到货,这个款是先有财政拨给应急厅,由应急厅打到项目公司的账上,但这个款项目单位还在向应急厅申请中,现在都3月份了,项目单位还没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合理吗?
来个专业的老师,项目单位正在建设危险化学品救援基地,目前是用国拨资金指定省应急厅购买的消防设备7000多万,11月底设备到货,到目前没有使用,这个款是先有财政拨给应急厅,由应急厅打到项目公司的账上,但这个款项目单位还在向应急厅申请中,现在都3月份了,项目单位还没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合理吗?
来个专业的老师,项目单位正在建设危险化学品救援基地,目前是用国拨资金指定省应急厅购买的消防设备7000多万,11月底设备到货,到目前没有使用,这个款是先有财政拨给应急厅,由应急厅打到项目公司的账上,但这个款项目单位还在向应急厅申请中,现在都3月份了,项目单位还没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合理吗?
来个专业的老师,项目单位正在建设危险化学品救援基地,目前是用国拨资金指定省应急厅购买的消防设备7000多万,11月底设备到货,到目前没有使用,这个款是先有财政拨给应急厅,由应急厅打到项目公司的账上,但这个款项目单位还在向应急厅申请中,现在都3月份了,项目单位还没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合理吗?
来个专业的老师,朴老师和暖暖老师不要接,项目单位正在建设危险化学品救援基地,目前是用国拨资金指定省应急厅购买的消防设备7000多万,11月底设备到货,到目前没有使用,这个款是先有财政拨给应急厅,由应急厅打到项目公司的账上,但这个款项目单位还在向应急厅申请中,现在都3月份了,项目单位还没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合理吗?
老师,请问下我们公司每天都有支出,基本上都没有发票,我们从哪里付钱合理合规,会计都是让老板的一个朋友,办了一张银行卡转他的银行卡里面,去付钱,这样合理吗?
老师,我们账上2025.1-12月 其他应收款-法人 期末贷方余额为:49万 其他应付款-法人 期末贷方余额为:12万 1、那这两个科目说明公司欠法人49+12万=61对吧? 2、那这61万12月底前我不需要操作什么吧? 3、公司欠法人折磨多钱,25年年底企业不归还法人,会不会被税务局查啊? 4、会不会被查出来内账啊 现在马上月底了,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弄一下
公司开办幼儿园,幼儿园有食堂,采购米面油,蔬菜等如何记账?
如果股东转钱20万到公司,分录做了实收资本20万,要不要开票,到税局去开印花税什么的?还是直接凭证里面做了就可以了
老师,我在2024年9月做了股权分红,也交了个税。帐上没分录。到现在2025年我想做分录,就已经交了那个分红税的,现在2025年要做,那我怎么做好啊?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进项发票勾选确认之前,要做发票用途确认吗?这个用途确认是确认什么?
出口退税也是要在每月的税期内申报吗?
有个新酒店,装修费40万,装修费票进来了,如何入帐,会计粉录咋样做
公司12月4日买了一个31万的车,本月开出去25万的6个点专票,请问一下,还要交多少税
给房主对公转房租是2025年7月份,开房租发票的合同里可以写从2025年1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吗?这样开一整年好开
而且国拨资金指定省应急厅采购的,价款和合同金额一致,没发票就按合同价暂估计入在建工程,并计提折旧,等竣工在转固调整折旧
可以的,可以先暂估
你在确定下应该是见发票入账还是到货验收入账,我要给被审计单位回复
固定资产入账应以到货且验收入库为主要依据,而不是以收到发票为标准。主要原因和入账方法如下: 入账依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 —— 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确认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是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当固定资产到货并经验收符合使用要求,表明企业已取得对该资产的控制权,且能合理估计其成本,满足确认条件,此时就应入账 。而发票主要是税务扣除和证明业务真实性的重要凭证,不是固定资产入账的必要前提
那项目单位没有暂估入账,违背了那条会计准则?
这种情况不合理,项目单位没有暂估入账违背了以下会计准则: 权责发生制原则:《企业会计准则 —— 基本准则》规定,企业应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即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在设备于 11 月底到货并验收合格时,项目单位就已经取得了对消防设备的控制权,且能合理估计其成本,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应当确认固定资产并暂估入账,而不应以款项是否支付或是否收到发票为依据。 及时性原则: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项目单位在设备到货验收后,长期不进行入账处理,不符合及时性原则,会导致会计信息不能及时反映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此外,依据财会〔2016〕22 号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的货物等已到达并验收入库,但尚未收到增值税扣税凭证并未付款的,应在月末按货物清单或相关合同协议上的价格暂估入账。因此,项目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暂估入账,并在后续收到发票等相关凭证后进行调整。同时,对于已入账的固定资产,还应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这个项目单位在建设危险化学品救援基地,目前是在施工盖楼,这些设备是这个项目里的是国拨资金指定价购买的消防车啥的,是确认在在固定资产还是在建工程里?
消防车是直接计入固定资产的
还有一点就是因为折旧都是从购入后的次月开始计提的,不想那么麻烦,也可以等次月收到发票时,按照入库单和发票一次性正确确认固定资产,只是当月确认当月计提折旧就可以了.不过这种做法稍显不妥,因为小小的违背了会计准则的规定的.这种出理也行吧,只是小小的违背了会计准则,风险不大吧
同学你好 这个可以的
对税务和事务所没什么风险吧
这个是没有风险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