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可以根据分公司要注销或者是处置货物,降价销售的理由做说明

私企和国企下面的一个公司共同成立一个商贸公司,本意是办理加油站,但因为办理资质需要营业执照,而办理营业执照需要前置!所以只能在营业执照主营范围里面备注,分公司可以销售成品油,所以才能把营业执照办下来,而成立了一个分公司,就是该公司名称后面加了加油站3个字!现在办理各类资质都还是以总公司办理!现在的问题是,我的财务处理! 1.分公司在正式去办理营业执照时,选择独立核算还是非独立核算,我的本意是,非独立核算,但如果开票需要备注该地址加油站,那只能以公司的名义开,那这样分公司就得做税务登记,就得独立核算对吗!主要是不想财务麻烦,因为后面还有其他地方的加油站,只想用总公司核算,然后单独备注各地方的名称就可以了,因为都是在一个县!这样有什么风险!
老师,我有个总公司,利润表跟所得税中的数据不一样,已被监测出,那是因为去年1月成立了分公司,独立核算,分公司刚开始核了所得税税种,但是我发现不享受减免,就跑了N个地方,包括税政科都去过,人家明确说明分公司成立第一年不就地预交所得税,我们拿着政策给分公司专管员看,分公司又取消所得税税种。分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增值税在分公司所属地报,总公司的所得税申报表数据跟总公司本身财务报表数据不一致,利润大于总公司本身,现在总公司税管告诉我让我改了总公司的利润表,改成跟所得税申报表数据一致。那总公司去年基本上没交增值税,分公司交了3万多,我现在把总公司利润表改了,会不会金税三期又把增值税申报表中收入数据给监控出来?
老师,我们总公司在东莞,然后苏州成立了一家分公司,分公司为非独立核算的,目前没有开票收入,目前一直做零报税收入,我想如果一直零报税的话,是否会有税务风险,因为分公司他不具有独立运营的能力,他主要的工作是协助有一些售后的工作再处理,然后所有的回款销售开票都是由总公司开出去的,目前工资的话也是在总公司支付,分公司有买社保、公积金,我想问一下,如果后续的话,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开票给总公司开服务费发票六个点,然后这样是否合理?分公司缴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否可以按照小型微利企业来缴税?因为我们总公司的话是高新科技企业,他是否也能够享受到总公司的政策呢?
老师,我们公司是一家分公司,独立核算。有以下几个问题。 1、由于分公司没有资质一些业务接了但是由总公司开票,总公司入账,但这比业务属于分公司的,我要如何把这个钱转过来?由分公司开票给总共公司吗? 2、分向总或者总向分公司开费用票是都可以税前扣除吗?分总之间业务往来是否需要签订合同? 3、分公司的人员工资有一部分总公司发又有一部分分公司发,社保在总公司。分公司还需要对他申报个人所得税吗?对于分公司没有给他买社保税务部部门查出来会不会说我们违规了? 4、分公司交管理费给总公司,总公司开的管理费用票分公司不能税票扣除,那么我能不能让总公司开其他品名的票,这样我可以税前扣除呢?
老师您好,我们公司是做承包食堂的,总公司在北京是一般纳税人,分公司在外埠是小规模纳税人,独立核算。外埠的项目是由总公司跟外埠的公司签署的,收钱是由总公司收取。因为外埠当地的员工要上社保,所以社保、工资等日常经营开支都是由分公司支付的,想问下这种总公司收钱,分公司花钱的经营模式,可不可以理解为总公司把项目包给了分公司来做,这样每月1.总公把从对方公司收到的钱做收入,扣掉一定的管理费后打给分公司,此款总公司做成本2.分公司收到钱做收入并开专票给总公司进行抵扣。(特别问下,总分公司这间这种服务性的项目能否开专票?)这样处理业务有什么不妥之处吗?请您多多指正。
甲公司是乙公司的母公司,100%控股,己付注册资本金3000万,现在又付1000万用途项目资本金,请问甲公司比笔账如何做?
公司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这个要交税吗
之前财务把当年的成本入账了,然后年末的时候冲减了一部分成本,次年初有更正了,相当于把去年的成本挪到今年来用,这样我要调增吗
我们是做驾校的,有直营有加盟商。之前报收入只是按驾校收到的那部分申报。加盟商收的那部分未申报,比如收到学费3000元,然后我们驾校只收1000元管理费。剩下的2000元培训费是给加盟商个人的。所以驾校只做了1000元的收入。现在税局要求我们全部按3000元做收入。但是转的2000元我们又没有成本票抵扣。加盟商又得按2000元/人报个税。我们现在的应对措施是想让加盟商成立个体户。就可以合法的转账了。这样行得通吗?
老师:政府会计分录,2025年一个领导掉走了,12月给他代扣代缴了个税93.74元,然后1月份他把这个个税转进实有资金账户,这个分录怎么做
老师,发票开了,但是不能报销,开票认又丢了一联,又补救措施吗?
老师,麻烦发一下加油站最近做账的课程。需要注意事项,
老师,外贸型企业,要退税的进项发票1月不小心勾选了增值税抵扣形成了留底,这种情况下直接进项转出红冲重开发票可以吗?
老师,个体工商户,报年报,经营所得这张表,有营业外收入,是不到30万不用交的税,做了营业外收入,是这样做吗?
做过出纳,只有初级,想做代理记账会计,是考中级还是先学实操
只要有合理的理由或者是差异不太大,都是没问题的
这种是税务局一定要要求写说明的吗?金额不大就相差几十块钱,然后货物全是从总公司采购的,分公司选择的是汇总纳税,
那这种几十块钱的税务局一般应该不会问吧?
税务局问起要写说明啥的想起麻烦得很,想到次月冲红发票的话,这个月又多抵了增值税,红冲的增值税多了,然后重新开出来的增值税要少些
几十块钱没事的,不会问的
一般超过20%会比对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