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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土地使用证在12年取得,房产证在21年取得,直到24年才开始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但税务局要求把前期未申报的补申报完,这笔税款不是一笔小数目,老板不想申报。老师能否传授些经验,这个情况要怎么跟税局沟通,有什么办法将税款降到最低呢?

2025-05-05 20:34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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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5 20:35

沟通:诚恳认错说清客观失误,讲经营难处,表整改决心。降税:申请分期缴;核对计税依据纠错;查当地减免政策,符合就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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