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您好,正在码字,请稍等。
老师,我刚接解出纳工作才几个月,就是记账凭证号需要和会计的一致吗?还是出纳自己编个凭证号 ?之前我们公司的会计说各编各的,但是我发现有时候找单据,要两边查看编号,比较 麻烦,没有统一。 各编各的也有好处,我每收支一笔,就写个编号,再交给会计做账。 如果统一,就需要我入账后,给会计做账,再交给我,按会计上的记账登记登记,因为我的日记账是每天交的,会计做账没我的及时,朋友和我说不需要和会计的一致,我自己记好日记账就可以了,写明摘要,方便查找就可以了,这意思编号我可以自己编是吗?现在我的问题是我是每收支一笔,登记一个编号好,还是比方同一天入账,有同类会计分录的编个编号呢?我们会计的编号是记字 我的是收付转 有矛盾吗 因为我们每天收入支出比较多 还有就是比方我的编号是这样的收-1001,就是收讫1月的第一个,我们会计说前面加个1字好区分月份,您觉得这样计专业吗?一般出纳是怎么编号的呢?
老师,对于职工工资和社保公积金计提,我一直在计提的时间方面有些混沌。比如,我现在9月,本月做8月的账,拿到的银行扣缴记录扣的社保和公积金所属期是7月的,这边当月15号是扣缴上一个月的社保和公积金的。那么我8月的对账单里发的是7月的工资,交的是7月的社保和金。那我9月针对这些时间交错的事件,应该怎么去做工资和社保呢?我9月应该写的是计提8月的工资、社保个人和单位的部分,然后写发放7月的工资、缴纳7月的社保和公积金。这样嘛?那不成了9月做7月的账务了??老师我这个字数有点多,麻烦您回答的时候可以引用下我的问题,然后加上“是的”或者“不是”,不然我怕看不明白。谢谢谢谢老师!!!
老师我想问一下,我是直接把前任会计的账套导过来了,准备继续做账的时候结不了账,系统提示我说资产负债表不平,然后我就每个月看了一下是从20年12月的资产负债表不平开始的,然后我就发现20年12月的分录重复结转了,原分录是借:本年利润1474;贷:管理费用1474 ,然后她自己可能也是发现这个结转错了,然后21年1月期末结转本来附在原始凭证后面的发票金额是6149的,然后她结转分录的时候就借:本年利润4675 贷:管理费用福利费4675,我这样做对不对,还有我接下去要怎么办
这个52.5是4月份发给客户的,总部直发给客户的样品,我们分公司的客户,总部和我们分公司不在一个省,分公司跟总部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以上个月做账的时候我听总部会计的在4月份的账套里做了暂估入库,5月10号左右收到了总部开过来的专票,所以我在这个月初把5.66进项专票税额给抵扣了下,不过报税的时候有个老师让我0申报,说是免费给客户不算收入,还让我把4月份做的暂估删了,5月份账套里只记了借销售费用52.5 贷应付账款-总部52.5,那位老师还说让我7月报税的时候去税务局把认证的5.66可抵扣进项税给转出来。今天总部会计审账的时候跟我说必须把暂估加进去,我就写了下面的会计分录,请问我做的会计分录可以吗?需要改吗?改的话怎么写合适?应该写待认证进项税额吗?下月不用把认证后的进项税额转出了吧?老师
郭老师你好。我的问题是: 用业财一体软件做账,公司支付了一笔装修费,计划3年分摊。业务上是通过装修费做费用支出单,并分期跨月支付。财务怎么通过这笔费用支出单记账? 软件中有资产卡片待摊费用项目,这笔费用录入资产卡片后,卡片的凭证如何做? 期末结转的时候,系统自动摊销待摊费用。 如果只是记账软件,就根据这笔费用直接登记卡片录入凭证就行,但是业财一体软件在业务上也需要将这笔费用支付出去,所以对财务多了一笔做账。在所有查寻的类似问题中找不到答案,非常期待老师的解答。
老师,我们2023年自己代开了自产自销的农产品发票,但是这人其实是中间商,我们自己开是不合法的,现在税务要求红冲发票,并且从2023年做更正申报,这样要求合理吗
手写的第二种方法是对的吗,第一期是否是第三期末第四期初
对方公司股东以个人名义付款到我公司公户,可以给对方开具公司抬头的普票吗?
老师,请把律师事务所整套账务处理发我下
行政单位专项资金被挪用借给个人,如何做会计分录?
老师,请问多交了增值税已经退回到银行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公司销户税务怎样申请,有哪些流程,法人不在,能办理吗
上月的税还没申报,发票提额会审批不?
老师你好,自然人扣缴端申报工资显示这个,但是我已经去税局增加了税种,还是显示这个呢
老师,请问前期多交的增值税退回到银行的分录怎么做啊?
第一个问题,除了按“单据(银行回单、进销发票、收付款单、仓单等)”,还要计提费用、计提税金、计提工资、摊销折旧、冲回之前的账务,检查一下科目明细,是否合理正常。最后可以结转损益了。
第二个问题,计提4月工资,日期可以写4月30日;4月的社保4月扣款,日期也是4月30日,企业承担的社保部分,入“费用”,个人承担部分,入“其他应收款”;支付4月工资,一般是5月,这时候个人承担的部分,“其他应收款,在发放工资的分录重回,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