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的具体的什么问题?
找郭老师,有问题咨询其他老师不要接啊
找郭老师,有问题咨询(其他老师不要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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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郭老师有问题咨询(其他老师不要接啊)
找郭老师有问题咨询,其他老师不要接
老师,先计提了一笔劳务费,但是按月进行支付,回来发票是专票,现在转为一般纳税人了,账务怎么处理
客户公司商场,他们主办商场促销活动,我公司只是承包抽奖环节,抽奖礼品有电动车(我公司自己购买5万),手机和平板(客户赞助,赞助未具开票给我们2万),代缴个税1万,。!!!注意注意重点来了,我们跟客户合作是一个抽奖活动而已,但是这个抽奖活动需要购买的活动物料,活动物料有电动车、手机、平板。而且后期我们也会给对方开票,只开一张会展活动费。问题一,赞助2万的手机、平板未有发票,需不需要入账体现吗?问题二,麻烦详细的会计分录指导一下,谢谢老师
借:银行存款 648 投资收益 12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600 ——公允价值变动 60(1分)借:递延所得税负债 15 贷:所得税费用 15老师,递延所得税在资产外置后要清零吗?
客户公司商场,他们主办商场促销活动,我公司只是承包抽奖环节,抽奖礼品有电动车(我公司自己购买5万),手机和平板(客户赞助,赞助未具开票给我们2万),代缴个税1万,。!!!注意注意重点来了,我们跟客户合作是一个抽奖活动而已,但是这个抽奖活动需要购买的活动物料,活动物料有电动车、手机、平板。像这种情况麻烦老师详细的会计分录指导一下,谢谢老师
2×24年应纳税所得额=1 500-60=1 440(万元)(1分)2×24年当期应交所得税=1 440×25%=360(万元)(1分)2×24年递延所得税负债=60×25%=15(万元)(1分)2×24年所得税费用=360+15=375(万元)(1分)会计分录:借:所得税费用 37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6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5,老师,这个所得税费用还包括递延所得税负债吗?
动车票有注明信息不能用来计算抵扣,只能换取发票后才可以吗
老师,我们供应商开一张发票,抬头是公司的,收款人是个人的,因为他是个体户,没有用公司名称去开户,这样可以付款吗?还是需要重新开一张个人的抬头
客户公司商场,他们主办商场促销活动,我公司只是承包抽奖环节,抽奖礼品有电动车(我公司自己购买5万),手机和平板(客户赞助,赞助未具开票给我们2万),代缴个税1万,。!!!注意注意重点来了,我们跟客户合作是一个抽奖活动而已,但是这个抽奖活动需要购买的活动物料,活动物料有电动车、手机、平板。而且后期我们也会给对方开票,只开一张会展活动费。问题一,赞助2万的手机、平板未有发票,需不需要入账体现吗?入账的话怎么做会计分录?问题二,麻烦详细的会计分录指导一下,谢谢老师
你好老师,我是人力资源公司的,我的甲方这个月要求代发的一部分保安人员的工资,让转到一个他们合作的保安公司账户里,让他们代发,不用给他们服务费,只有这一个月是这样做。这个情况的话,需要和那个保安公司签合同吗?这种做法有没有隐患
客户公司商场,他们主办商场促销活动,我公司只是承包抽奖环节,抽奖礼品有电动车(我公司自己购买5万),手机和平板(客户赞助,赞助未具开票给我们2万),代缴个税1万,。!!!注意注意重点来了,我们跟客户合作是一个抽奖活动而已,但是这个抽奖活动需要购买的活动物料,活动物料有电动车、手机、平板。而且后期我们也会给对方开票,只开一张会展活动费。问题一,赞助2万的手机、平板未有发票,需不需要入账体现吗?入账的话怎么做会计分录?以什么为准作为原始凭证?问题二,会计分录:收到物料电动车的发票→借:主营业务成本5贷:银行4应交税费-个税1万。次月代缴个税→借:应交税费-个税你1万贷:银行1万。这样做是不是没法体现电动车给中奖人员,麻烦老师再针对第一、二个问题一一答复,谢谢老师一详细答复一下。谢谢
捐赠助学资金5000元,需要什么凭证可以税前扣除?
如果是捐赠给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呢?
通过公益性捐赠组织对方给你开财政局兼职的票据
没有特例吗?给贫困户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本条所称公益性社会组织,应当依法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本条所称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 二、企业当年发生及以前年度结转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准予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不能超过企业当年年度利润总额的12%。 三、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未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扣除,但结转年限自捐赠发生年度的次年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四、企业在对公益性捐赠支出计算扣除时,应先扣除以前年度结转的捐赠支出,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 五、本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未在2016年税前扣除的部分,可按本通知执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8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