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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024年7月1日之后发生的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转让行为,股东转让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的,由受让人承担缴纳出资义务;受让人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转让人对受让人未按期缴纳的出资承担补充责任?对吗???

2025-05-22 17:30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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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7:34

202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八条规定:股东转让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的,由受让人承担缴纳该出资的义务;受让人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转让人对受让人未按期缴纳的出资承担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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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5-22 17:34

所以,你提到的表述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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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就是我未实缴就把股权转让给您了,然后您也没 有按期缴资本,我要承担这个出资责任的
2024-02-22
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未届出资期限就转让股权的发起人甲,其责任界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 一般来说,如果甲在转让股权时,公司的经营状况正常,不存在债务违约等情况,且受让人丁对甲未足额出资的情况知情,那么甲可能仍需在未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其他发起人乙和丙是否承担连带责任,通常要看他们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如果没有过错,一般不承担连带责任。但如果存在过错,例如存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行为,或者在公司设立时对甲未足额出资的情况有协助或纵容等情形,那么乙和丙可能需要对甲的补充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例如,如果公司因经营不善产生债务,而甲未足额出资就转让股权,受让人丁无力承担,且乙和丙在公司设立时有协助甲虚假出资的行为,那么甲需要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乙和丙则可能要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2024-07-05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甲作为原股东需要继续向公司承担足额缴纳出资的义务,而乙作为知情受让方需要对此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正确答案是B。
2024-05-30
你好,转让价款,有超过初始投资成本吗?
2022-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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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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