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那样做的,自行灵活处理就行
老师,给员工交社保按当地最低基数缴纳,做工资表的时候也没代扣个税和社保。 等于是工资和奖金提成做工资表发放, 但是单位部分社保、个人部分社保和个税,都是企业承担了。直接公司银行扣款缴纳。这样我认为会有风险。工资基数一定是包含个人部分社保和个税的,这部分没有算在工资基数前,会少交参保金,影响下一年度的社保基数。工资总额也会影响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职工福利费等比例计算。 是工资表的基数不对。一定会有风险吧。工资表中基数应把个人社保和个人承担的个税算在工资表基数前合计成总数。
请问老师。我们是建筑装修公司属于分包单位,民工工资由总包代发,民工的个税申报由我们分包申报,民工属于班组长的人 没有和我们公司签订任何协议合同。如果按照劳务申报的话税率太高了,只能按照工资薪金去申报,现在有一个问题就是,这个民工工资不是每个月都会发,而且人员流动性也很大,比如我这个月申报个税,之后几个月都没有发放工资 这个做零申报吗?一直做零申报的话风险会不会很大?
律所里有个员工,从明年1月份开始按照实际入账收入计算工资,我准备这样做,举例,月入账收入一万元,单位允许日常报销油费限额2000元,在月底收入中扣除,律师每月给所里交1670元的管理费一年两万,每月1670从入账收入中扣除,10000-2000-1670=6330,这6330做到工资表中其中基本工资1500岗位工资3500,提成1330,社保的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均由律师自己承担,社保扣除预计1200元左右,实际到账工资5130元,我这样做行不行,有没有不合理的地方
老师您好,这两段话矛盾吗,请老师解答一下,谢谢: 确定一处为工资薪金发放单位,其他单位为兼职,按照20%缴纳个人所得税。全部为兼职的,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减除800或者4000以上*20%部分,剩余部分按照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纳税人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于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选择并固定在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的主管地税机关办理自行纳税申报. 比如我现在是在三家单位有取得工资,都按工资薪金进行了代扣代缴个税,而且次年3月已对个税做了综合汇算。有人说不对,只能在一家单位合并领取工资,单位之间开票结算(人力资源劳务派遣),不知道怎样对?
老师您好。假设我单位有一借调入人员,应发工资4500(基本工资2770,岗位工资1730),五险一金单位部分1200,个人部分700。五险一金在原单位交,我单位承担岗位工资减去代扣部分的剩余应发工资1030。原单位令我单位每月转基本工资2770与单位五险一金1200至他们账户,但不要求转个人五险一金,这样按正常计提发放工资处理就会挂着个人五险一金的其他应付款。请问我应该如何做计提和发放的分录?
老师好,比如五月的发票现因为五月没完,只能勾选不能确认是吗?那我勾选了,没确认,对方能直接红冲吗?还是需要我方确认才能红冲?
佣金最多是五个点吧?开佣金的发票要交什么税呀?
我是小规模企业,我收到未开票的收入100元,怎么做会计分录各多少
之前车已经计入固资了,也计提了折旧,后来车被撞了,收到了保险公司跟拍卖公司赔付的车款,这个怎么做账呢,是小企业会计准则
老师,比如说办公室卫生,兼职有年龄要求吗?比如说老板的妈妈70多岁,可以做吗?个税怎么交
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企业应当将其账面价值转入当期损益的会计分录怎么写呢
老师,对外投资的公司,长投没收回来,做了损失处理,汇算清缴要怎么填?
甲乙丙丁四人出资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丁用设备出资,评估后不足以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且丁无力补全。这时,甲乙丙3人有连带责任替丁补足了。我想问这个时候他们的出资额是否会发生变更?还是说丁后面有钱了,补给他们3人?
请问为一个搅拌站提供劳务,机械,原料都是搅拌站提供,我方只是提供人员进行生产加工,应该给对方提供税率多少的发票?
老师好,比如五月进项票,我先勾选确认现在有的,等过几天再来其他发票,再勾选确认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