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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晚上好。我们公司的充电桩税局发现用2024年电量大,喊公司自查是否是自用或者是销售电。2024年的电费都是本公司缴纳的,实际这个充电桩的情况是一部分自用,一部分是给老板名下的另一个公交车公司的公交车充电用。公交车公司也一直没有跟我们公司结算也没有转钱给我们公司。那么,现在我们公司是不是在这个月开具销售收入的票给公交公司,并喊公交公司结算这个电费。然后我们公司在七月再补申报这个税。这样操作是可行的吗?

2025-06-25 23:35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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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23:35

您好,是可以在7月补申报的,是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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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476 追问 2025-06-25 23:49

这样会有什么涉税风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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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6-26 00:31

您好,这个不会,业务都是真实的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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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是可以在7月补申报的,是允许
2025-06-25
您好,这个的话,主要是因为啥没有抵扣啊
2025-06-25
你好,可以 但是需要视同销售。就是需要正常交税
2025-06-16
同学你好。根据经济业务实质来说属于场地租赁的。按场地租赁租金开票就行。涉及增值税 附加税 合同的印花税 如果在有建筑内的话还涉及房产税从租。
2024-03-19
同学你好 这个你不是也得开给小规模吗
2022-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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