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按购入做相反分录,形成进项转出

我在1月份收到一张增值税专票,并且已经抵扣,现在对方发现数量和单价错了,要作废,我已开了红字信息表,对方开了负数发票,又重新开了一份相同金额的增值税专票,我要怎么进行账务处理,新收到的发票怎么做账,
老师,2月份的发票已经勾选抵扣后,对方又作废,怎么处理?
收到专票有点问题,对方要作废,可是我们已经抵扣了这个金额,对方又作废不了,,现在怎么操作
之前已经抵扣了进项的发票,被对方作废了,现在需要做进项税转出,这个分录怎么写?
请问老师我是购买方,之前已经抵扣专票了,对方要充红,作废,怎么处理
这张发票都在电子税务局已经抵扣掉了,对方还能作废的吗?
是红冲,通常需要我们这边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