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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想请教一个问题,外贸企业的客户出口了一批跨大类的商品,其中一张发票品名是电子秤,报关是电子称,一张发票没有单位和数量报关单有单位和数量,现在开发票的话是按报关单开?还是按进货发票开具?然后那两个和发票对不上的可以怎么申请局部不退税,麻烦老师答疑解惑♥

2025-07-06 09:11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5-07-06 09:11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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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7-06 09:14

您好,1.发票按报关单开,确保品名、单位、数量与报关单一致。 2.品名差异(如 电子秤 vs 电子称 ):先与税务沟通,能证明实质一致可容缺;无法沟通则重开发票,无法重开再申请局部不退税。 单位 / 数量缺失:补开发票补全信息;无法补开则标记报关单对应商品为 不退税 ,提交说明并做进项转出。 3.局部不退税操作,系统标记不退税 - 向税局提交申请表及证明材料 - 对应进项税转出或抵扣。 4.优先重开发票解决差异,提前沟通税局,留存单据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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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764 追问 2025-07-06 09:25

谢谢老师,我们是网购的商品,然后集中报关出口,供应商不给重开,因为数量不多,金额不大,涉及地广,有山东的,有浙江的等等,我们报关员把境内货源地都按我们外贸公司的地址填写成福州其他地区,货物已于2025.6.25出口,如果不向海关申请修改境内货源地,或者因为量大海关修改不成功,我们需要转内销处理吗?或者都只能出口免税但不能退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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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7-06 09:31

 您好,1.供应商不重开,申请局部不退税,对应进项税转出。 2.货源地错误 优先申请海关修改,改不了需与税局沟通税务处理: 可能出口免税(进项转出),也可能视同内销征税(转内销)。 货源地不实有被认定  凭证虚假  风险,不可直接认定能免税。 3.联系海关改货源地;主动与税局确认处理方式(免税或征税);进项税按要求转出或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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