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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四条: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老师,这个政策现在有吗?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规定,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这个转让是否不包含经营场所转租?
异地提供建筑服务,在哪里开具发票? (1)一般纳税人只能自行开票。 (2)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劳务发生地申请代开发票。 1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16 号: 第十一条,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能自行开具 增值税发票的,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 票。 ②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17 号: 第九条 小规模纳税人跨具(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 发票的,可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按照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由 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请问哈,目前这个政策还适用吗?有新的政策出来吗?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 (财税【2023】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请您准确核算适用情况,享受税收优惠。 老师这个文件是说增值税专票,季度不超过30万也可以减免是吧?还是说只有普票可以减免,文件没说清
老师 小规模纳税人升级为一般纳税人后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吗?我看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十八条的规定,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那么什么情形下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呢?
老师您好,我们之前有一笔财政拨款,由财政指标转回银行,当时记账为借:业务活动支出,贷:财政拨款收入 ;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现在这笔款项购入固定资产,该怎么记账?
固定资产原值是不是就是价税合计
老师农产品发票怎么开
购买的样品送给主播怎么入账?
老师,建筑业企业在异地预缴税款时已经预缴了水利,那在企业所在地申报时还需要申报水利吗,还是进行0申报
对外付出的小额验证费,做什么科目
总贷款担保费150万,两年,已付75万,明年付剩余75万,2025.3月付第一笔75万,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可以吗,什么时候摊销?
建筑公司收到的投标平台开的技术服务费,中标之后交的招标代理服务费,需要交印花税吗
老师,我们本月销项1600,进项144,上期待认证300,留抵税2000,现在准备申报准备,分录该怎么做?
借固定资产 借进项 贷银行存款吗
您好,小规模升级为一般人的主要标准是连续12个月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但偶然发生的不动产和无形资产转让销售额不计入该标准;如果企业经常性从事此类交易(如房地产公司),则相关销售额需计入。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个体工商户可选择保持小规模身份,但会计核算健全的企业也可主动申请转为一般人。关键点在于500万元的计算是否包含常规业务收入,而偶然资产出售不影响升级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