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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这句话不理解,能举例说明吗?同一客体上可以成立两个以上的请求权,而且彼此平等,成立在先的请求权并无优先效力。

2025-07-15 17:23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5-07-15 17:24

你好,就比如公司破产了,欠你2个月工资10000,欠他1个月工资8000 现在清算,并不是因为你早一个月,就先付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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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793 追问 2025-07-15 17:26

明白了,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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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7-15 17:26

你好,不用客气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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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质押公示的作用在于保障交易安全和第三方的利益,确立质权的优先顺序,防止不知情的第三方对质权人的权益产生影响。公示的主要效力在于确立质权的优先顺序和对抗善意第三人,这与质押权的设立方式并不矛盾,而是相辅相成的。
2024-03-31
同学你好 你的问题是什么
2023-11-17
同学你好,乘人之危指的是,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
2023-11-01
你好 是的,是这个意思。 浮动抵押比较特殊。
2023-11-09
您好,以下您看是不是可以理解 出卖人管理人解除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的目的,是最大化出卖人的破产财产,或因为解除合同并收回买卖标的物的收益大于继续履行合同的收益,或者解除合同有利于及时处置破产案件,加快破产程序。如果允许买受人以未违约或未将标的物作出其他不当处分为由进行抗辩,则破产程序所要求的最大化破产财产,快速、高效、低成本、公平处置破产案件的要求可能落空。因此,法律不应当赋予买受人对于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解除的抗辩权。
2024-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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