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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1年11成立分公司,独立核算,做了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备案,我知道2022年汇算清缴时是总公司这边报,分公司不用,2023年以后呢?分公司是否需要做汇算清缴?然后跟季度申报那样按比例分摊企业所得税?补缴税款也是按50%分摊缴纳吗?填报的数据都是合并后的数据吗?
我们公司是总公司,各地都有分公司,税务局的规定是分支机构要汇总申报,目前是分公司这边,我们多次催促他们在税务局备案分支机构迟迟行动缓慢,我们就考虑不等他们了,我们总部这边直接在税务局把所有分支机构进行备案,然后那个季度嗯索要他们的财报,然后对所得税进行分配,把分配表发给分公司,至于分公司他们是否去税务局申报,我们没办法控制了,这样处理是否可行?是否会对总公司带来什么风险?
总分机构的增值税是各报各的吗?企税怎么申报(一个总公司外加一个分公司,独立做账,总分公司在一个地方,不跨区域,所属一个税务机关)企税想汇总在一起算利润,税局说是财务制度上的核算制度改成:独立核算统负盈亏,那独立核算统负盈亏是不是就是总分公司利润合并相抵后看利润是亏损还是盈利
老师,我们公司是总机构,有两个分支机构已经做了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备案。那么总机构在申报企业所得税的时候,企业类型那里,应该选择跨地区经营汇总企业总机构,但是我那里是灰色的只能默认一般企业,但是我的数字什么的都是合并的,这个有影响吗
老师,我们是总分机构的企业,在成立分公司时总、分公司就做了所得税的汇总纳税备案,在平时季度申报时分公司是不用申报所得税的,现在我要申报总公司的年度汇算,电子税务系统就自动给个个分公司进行分摊了,现在是如果我要在分公司进行分摊的税款缴纳,分公司的报表应该如何填写呢,我们平时的核算都是在总公司进行,分公司没有经营。
老师,我不会填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需要老师帮我在表格上填写第1季度与第2季度,的数据) 例如,2024年2月新购一台生产设备300万,按5年计提折旧,无残值,会计月折旧额=5万,税法月折旧额=2.5万
老师,我刚刚接手的一个小规模公司的账,他属于商贸企业,这个公司之前得会计把采购进来的东西全部做到了原材料科目,也没有启用数量金额辅助核算,那么我现在如果实现收入,结转成本的时候怎么结转哈?能不能倒推成本
老师不是超过5000才交个税吗?为什么5888的没有交个税
公司收到老板的借款应该做什么凭证?
你好 老师 括号里的红线部分不是很理解 求讲解
39岁零基础小白,只有从业资格证书,是先从出纳做起还是学学会计直接找会计工作?
利润表的净利润是50万,已经全部分红给了股东,那资产负债表当月的未分配利润期末数是不是不会体现这50万?
你好老师收到失业稳岗返还补贴 应该计入哪个科目
火车票抵扣增值税还能抵扣企业所得税那
甲公司持有非上市的乙公司5%股权。以前年度,甲公司采用上市公司比较法,以市盈率为市场乘数估计所持乙公司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为使计量结果更能代表公允价值,甲公司从2019年1月1日起变更估值方法,采用以市净率为市场乘数估计所持乙公司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请问上述估值方法的变更。作为会计估计变更进行会计处理。是按照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规定,对估值技术及其应用的变更进行披露?还是运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对会计估计变更进行披露?是按照哪个会计准则?
异地成立的独立核算分公司,是否需要进行所得税合并申报及分子机构备案,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除另有规定外,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其企业所得税实行汇总纳税。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即使分公司独立核算,也需要进行所得税合并申报,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做分子机构备案,总公司和分公司都要向各自所在地税务机关进行备案。 但如果分公司符合特定条件,经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也可以独立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不参与汇总申报。比如,以总机构名义进行生产经营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无法提供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也无法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身份的,应视同独立纳税人计算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不执行汇总纳税的相关规定。如果分公司属于这种视同独立纳税人的情形,则不需要进行所得税合并申报,也无需做分子机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