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与 “房地产开发成本” 金额之和的 5% 以内计算扣除。

老师,我司与A租客的租赁合同是到10.31日到期(月租金2000元),然后跟B租客签订的租赁合同是从2025.11.10-2027.5.9日(月租金2500元),请问第四季度的房产税应该怎么计算缴纳?
企业所得税那里,职工薪酬那里都是填应付职工薪酬一级科目的余额吗
老师好!本单位销售一台购买的装载机,购买时候的进项13%税率,是不是销售时候也是13%税率?
老师,天津地区差旅费补贴标准是什么
企业所得税,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是应付职工薪酬的贷方全年累计数,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应付职工薪酬是,应付职工薪酬的借方全年累计数
请问一下我们公司有个股东投资了5万,然后也申报了印花税,现在她要退股,变更股权,换为另外一个股东,公司能把这笔投资款退回去给他吗
老师,咨询下“公路运输费发票几个点可以代开”
老师,我司与A租客的租赁合同是到10.31日到期(月租金2000元),然后跟B租客签订的租赁合同是从2025.11.10-2027.5.9日(月租金2500元),请问第四季度的房产税应该怎么计算缴纳?
年终奖跟工资的个税,不会算到一起,最后交个税吧
如果之前向公司借了15000元,现在要冲账,但是发票14000元,剩下的钱怎么处理
房地产开发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原则上以金融机构借款利息为主,从第三方个人处借款利息,不属于金融机构借款利息,不能据实扣除。但可将其与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一并,按照上述规定,在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与 “房地产开发成本” 金额之和的 10% 以内计算扣除。 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三大期间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并非全部直接抵扣,而是按照上述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规则进行扣除
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与 “房地产开发成本” 金额之和的 5% 以内计算扣除。 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与 “房地产开发成本” 金额之和的 10% 以内计算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