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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购原材料供应商直接送代加工厂,产品完成与剩余原材料送回我司,请问退回剩余材料如何做账

2025-08-04 22:10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5-08-04 22:12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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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8-04 22:18

您好,当剩余原材料从代加工厂退回时,直接做分录:借原材料-具体材料名称,贷委托加工物资-对应产品名称,金额按实际退回数量乘以原发出单价计算;如果涉及加工费,支付时先记入委托加工物资,收回成品时按委托加工物资总成本减去退回材料成本的金额转入库存商品,退回材料仍按上述分录处理,同时需保留物流单据和加工厂签收记录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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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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