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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拾得遗失物再转让的,权利人自知道或者应知道善意受让人2年内,可以要钱不要物,这里的要钱不要物指的是什么

2025-08-10 12:57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5-08-10 13:01

您好,此处的“要钱不要物”是一个形象化的表述,其核心含义是 权利人有权选择要求善意受让人直接支付相应金额(如物品的市场价值)以替代返还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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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3155 追问 2025-08-10 13:07

受让人的前手如果是正规机构的,受让人已经支付了相应的金额,权利人不能问受让人要这个钱是吗?如果前手是非正规的机构,这个时候是不是权利人可以要钱不要物,这样理解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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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8-10 13:10

看这个案例来理解,
假设甲丢失一枚金戒指→乙捡到后卖给丙(善意):

如果甲在知道丙后的2年内找到丙,可选择:
方案一(要物):请求法院判令丙返还金戒指;(此时丙需返还,但可向乙索赔已付的钱款)
方案二(要钱):放弃追讨金戒指,直接要求丙支付该戒指当时的市场价款(如黄金克重×市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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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3155 追问 2025-08-10 13:13

对于  舍得人,权利人对他要求的赔偿是没有时间限制的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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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8-10 13:15

权利人自知道或者应知道善意受让人2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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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3155 追问 2025-08-10 13:20

那是不是拾得人超过2年什么责任也不用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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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8-10 13:22

超过了,他可以要求赔,但不受法律的保护,起诉没有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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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3155 追问 2025-08-10 13:24

超过2年,善意的取得可以不用归还,不是善意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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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8-10 13:26

不管善不善意,都要还的,只是说过了法律的时效,不受法律的保护,起诉没有用,是这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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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3155 追问 2025-08-10 13:28

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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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8-10 13:30

不客气,这个第八九章知识点有点多,多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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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同学,这道题我帮你解答
2024-01-06
您好,同学,答案没有问题呢
2023-05-22
这里的丙需要满足善意取得,即不知道抵押合同的存在且无重大过失,同时还需以合理对价受让并占有抵押财产。 根据提供的司法解释,动产抵押合同订立后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受让人占有抵押财产后,抵押权人不得向受让人请求行使抵押权,但是抵押权人能够举证证明受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已经订立抵押合同的除外。 在例子中,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并以生产设备设定抵押,合同签订后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期间甲公司拟将设备转让给丙公司。如果丙公司不知道该生产设备已设定抵押(即善意),且以合理对价受让并实际占有了该设备,那么乙公司(抵押权人)不能向丙公司主张行使抵押权。 “善意”是指不知道标的物上存在动产担保负担,且无重大过失。这意味着丙公司在受让该设备时,没有义务去主动查明该设备是否存在抵押情况,但是如果存在明显的情形表明该设备可能存在抵押,而丙公司未能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就可能不被认定为善意。同时,丙公司还需以合理对价受让该设备,即支付了与设备价值相当的价款,以体现交易的公平性。占有则是指丙公司实际控制和管领了该抵押财产。 只有同时满足这些条件,丙公司才能取得该抵押财产的所有权,而不受未登记抵押权的影响。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交易的安全和稳定。 例如,丙公司在购买该生产设备时,甲公司并未告知设备已抵押的情况,丙公司也没有从其他途径得知这一信息,且支付了合理的价格并实际接收和使用了该设备,那么丙公司就可以被认定为善意取得,乙公司不能向丙公司行使抵押权。但如果丙公司明知或应当知道设备已抵押,或者受让价格明显不合理,或者没有实际占有设备,那么乙公司就有可能举证证明丙公司不属于善意第三人,从而向丙公司主张抵押权。
2024-07-11
你好, 善意取得的适用范围: (1)动产、不动产均可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2)赃物、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3)善意取得制度不仅仅适用于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他物权也可以善意取得。 (4)出质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权但合法占有的动产出质的,法律保护善意质权人的权利。善意质权人行使质权给动产所有人造成损失的,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 (5)如果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交付的动产时,不知债务人无处分该动产的权利,债权人仍可以行使留置权。
2023-11-12
你好同学,丙必须满足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善意+合理对价+交付
2024-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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