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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法,拾得遗失物后以合理价格转让给善意受让人,是不是符合善意取得条件且遗失人知道受让人是谁之日起2年内没有请求返还的,受让人能取得遗失物所有权?

2024-01-06 13:48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4-01-06 13:50

你好,同学,这道题我帮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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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01-06 13:53

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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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3584 追问 2024-01-06 13:54

那2年内没请求返还呢?受让人是不是善意取得所有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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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01-06 13:57

拾得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善意取得需要以合理的价格转让,拾得遗失物,没有以合理的价格取得,不适用善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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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3584 追问 2024-01-06 13:57

我前面问题里面说的是,受让人以合理价格取得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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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01-06 14:02

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因为捡到遗失物的那个人是恶意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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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3584 追问 2024-01-06 14:03

什么呀,现在我问的是拾得遗失物的人以合理价格卖给了善意受让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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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01-06 14:10

2年内没有请求返还,只是权利消失,是一个除斥期间,与善意取得没有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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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3584 追问 2024-01-06 14:15

那你看看这一段吧

那你看看这一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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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01-06 14:37

嗯,我看了一下,刚才找到规定了 遗失物的善意取得。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是原则性规定。只有在例外(满足法定条件)的情况下,遗失物才能被善意取得。结合《民法典》第311条第1款规定,其构成要件如下:(1)拾得人已将遗失物转让;(2)受让人受让该遗失物时为善意;(3)转让价格合理;(4)受让人占有遗失物的期间,须自遗失物的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满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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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3584 追问 2024-01-06 14:38

你前面不知道这个?那我不问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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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01-06 14:39

嗯,那最开始你那个问题是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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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01-06 14:43

嗯,我还记的是之前的老政策,不好意思,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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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3584 追问 2024-01-06 14:44

没事,政策就是变变变,我问其他人,不要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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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01-06 14:45

嗯,感谢理解,祝你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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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同学,这道题我帮你解答
2024-01-06
看第三人C是否善意取得,《物权法》第107条规定: 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2024-01-06
您好,同学,答案没有问题呢
2023-05-22
您好,善意取得制度既适用于动产,也适用于不动产,但A说限于动产,所以错了嘛
2023-10-18
非基于真权利人的意思而占有之物称为脱手物,盗窃物和抛弃物均属于脱手物 2.对的, 3.对的,属于 4.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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