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通常会认为是内销
请教个问题、如果进口一批货物、国外进来品名是A,但是我想报B、因为公司内部编号是B、跟客户合同也统一是B、进口和内销东西一致,进口之后直接出货给客户的,这样操作可行吗?
老师您好,国外客户直接与国内某生产商采购,我公司在中国境内,为其提供商业服务(联络,催单等),然后国外客户每笔业务给我服务费,美元。这种款我需要在结汇时提交合同和invoice,但是invoice具体内容该如何填写,该如何制作
老师好,公司注册在综合保税区内,从国外进口货物加价销售给客户,客户为非保税区的国内企业,客户因为有相关政策扶持办理了关税、增值税的减免,货物从国外进入保税区时免税。如何定性业务性质,属于货物销售还是贸易代理
老师,您好。收到国外客户订单、但货物直接发给客户在中国国内的终端客户,请问这种方式合法吗?财务上有问题吗? 1、下单和支付货款:国外客户(美金)→我们(人民币)→国内厂家 2、发票/invoice:国内厂家(增值税发票)→我们(INVOICE)→国外客户 3、货物路径:国内厂家→国内客户(不用办理出口手续)
和国内公司签订合同,由国内公司付款,但是需要我们把货物出口到他们国外的另一家公司,这种方式可行么,影响退税么
就正常开带税额的内销发票 按照内销处理就好了是吧
是的,你的理解是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