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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是cd 为什么a不行 我记得什么管辖权是本级人民政府 跟上级机关呢

答案是cd 为什么a不行 我记得什么管辖权是本级人民政府 跟上级机关呢
2025-08-22 10:34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5-08-22 10:39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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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8-22 10:47

您好,对L区公安分局的处罚不服,赵某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L区人民政府或M市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M市公安局)申请复议,但题目答案选CD是因为题目可能强调本级人民政府的管辖权优先,所以A(M市公安局)虽然理论上可行,但在此情况下不算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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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您提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级别管辖不应该是中级人民法院么?”这一观点,通常是在没有复议改变原行政行为这一特定情境下的一般性理解。在行政诉讼中,如果直接起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相当于该级别的行政机关)作为被告的案件,通常确实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这是因为这些行政机关的层级较高,相应的诉讼应由较高级别的法院审理。 在您提出的“复议改变的级别管辖”问题中,情况就有所不同了。当复议机关(无论是哪个层级的行政机关)改变了原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时,虽然复议机关成为了被告,但案件的级别管辖并不直接由复议机关的层级决定,而是遵循“就低不就高”的原则,以原行政行为的作出机关来确定。这是因为,复议改变原行政行为后,案件的核心争议仍然是关于原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问题,复议机关的改变行为只是对原行政行为的一种法律上的处理或评价。 因此,即使原行政行为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出的,当复议机关改变该行政行为后,案件的级别管辖仍然会按照原行政机关(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层级来确定,但这里实际上遵循的是“就低不就高”的原则,即案件仍然由基层法院管辖,而不是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这并不意味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都应该由基层法院管辖,而只是在复议改变原行政行为的特定情境下的一种特殊处理。 所以,这并不构成矛盾,而是行政诉讼级别管辖规则中的一种特殊情形。
2024-07-27
您好,行政处罚就是法律、行政法规,,而规章是国务院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及地方政府制定的。
2023-10-22
如果不是将原机关与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可以由原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3-11-15
您好,外观设计专利行政案件不能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023-11-16
你好,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所以除了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规定的那三种案件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外,其他的都是基层法院审理
2023-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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