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老师们,公司在15年与上游客户签了106116元的合同,并在2015年11月份开具了106116元的普通发票,在2016年7月份我们支付了50000元,2017年支付了26116元,但是我们翻看15年和16年的账套及记账凭证,我们3个财务都没有找到106116元的发票,也没有当时支付的50000元和26116元的银行付款凭据,但是这两张付款凭据我们重新可以打印出来了,可是那个106116元的合同我们也找不到,我把对方发给我的合同及发票打印出来让老板看了,老板也找不到这106116元合同及发票,老板记得这笔业务也是合同签字的,现在这家公司正在接受审计查账,要求我们签字确认还欠他们这个公司的3万元,我们没有找到自己的原始凭据我们不能签字,老板的意思是看他们这个公司能不能给我开个3万元的发票等资金周转开的时候还清这笔欠款,但是我们现在账套软件银行余额与实际网银账户余额是一致的,如果我们从公司基本户出这个钱我们没有3万的发票,而且前期的账套里并没有挂这个上游单位的3万欠款,连这个公司供应商名称都没有的,老师们能否给我一个处理的办法呢?
老师,我们公司销售化肥。是一般纳税人,今年客户订购70吨以上化肥并打款就赠送一个旅游名额,八月份客户都打款了,一共147人拿到旅游名额并去旅游了,我们公司跟旅游公司签订了旅游合同并支付旅游费53万元,这个业务涉及的全部分录和涉及到的税,帮我写一下呗
好的,谢谢
您好,确认化肥销售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支付旅游费用时: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530000 贷:银行存款 530000 收到旅游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0000 贷: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30000 月末结转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0000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增值税:化肥销售适用9%税率,旅游服务取得6%税率的专票可抵扣进项税额 企业所得税:旅游费用作为业务宣传费在税前扣除,需注意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限制 个人所得税:企业统一组织的集体旅游活动,无法量化到个人的,不扣缴个人所得税;能明确量化到个人的,需按偶然所得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什么情况属于量化到个人呢?
您好,月饼是盒的发票,就是能量化到个人,因为每人一盒嘛,如果是散月饼,还有照片是中秋晚会大家一起吃,这个不能量化到个人,不知道谁吃多少,
送月饼这个我能理解,像我们公司赠送的旅游怎么能看出是否量化到个人
您好,简单来说,判断旅游是不是量化到个人,就看能不能说清楚哪个人是因为什么原因得到这个旅游的。 如果你们公司能明确列出:张三买了多少吨化肥所以得了旅游名额,李四买了多少吨所以也得了,每个人都有名有姓、有记录,那就是量化到个人了。特别是你们还规定了买70吨送一个名额,这种明确的标准更说明是按人头给的福利。 就像发奖金一样,能说清楚这笔钱是给谁的,那就是量化到个人。旅游也是这个道理,能对号入座到具体人头上,税务局就会认为这是给个人的好处,需要交个税
谢谢老师这么晚了还耐心细致的解答,非常受益,我还想问最后一个问题,明天老师帮我看看,除了说79吨赠一个名额外这个图片是旅游合同中的一个条款,从这些数字当中能不能看出旅游费用量化到个人头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