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老师,我们公司是电商行业,现在项目是这样的,个人供应商提供货物给到我们平台,由我们平台代替销售,销售完成后平台留取一部分利润,剩下的需要返还给到个人供货商,这块的对私结算货款需要对方提供什么才能是正规的可以公转私?
老师,请问一下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公司在酒店举行3天拍卖会,拍卖期间来参加拍卖会的客户住宿费公司承担的,还有网络同步拍卖,网络工作人员在拍卖会期间的住宿费也是公司承担的,请问我可以做到销售费用-拍卖会费用吗,进项税能抵扣吗,企业所得说能全额扣除吗
老师我们是批发零售行业,一般纳税人,除了给永辉,物美超市供货,还给批发市场供货,所以想注册个个体户,用一般纳税人卖给自己的个体户,然后个体再出售给市场其他个体户,这样合适不,一般纳税人出售给自己的个体户需要开票吗这样老师
你好,公司做的是亚马逊平台零售,一般纳税人,这个怎么做出口退税呀?因为采购都是一批批的,亚马逊平台上都是几件几件的卖+结汇,整批货进出,我会操作退税,现在问题是平台是零售的,采购是整批货采购并出口,可能1个月都卖不完,那是要等所有货物都卖完了,收到汇,再申请退税吗?而且零售客户那么多,每个都要给他开具0税率发票?
老师,我们是制造生产企业有在各大电商平台销售自家的货品,是一般纳税人。每个月在电商平台产生的京豆或天猫积分,平台要求我们开现代服务费的发票给他们,但是我们营业执照上没有现代服务,请问这可以开的吗?
高新企业开出去的票,我们是不是看到收入内容是技术服务或技术产品,就可以确认是高企收入,就要跟客户要立项报告,人员分配表,费用分配表,那要是他们还有其他的销售收入呢我是不是只算普通企业收入即可,我直接不用管他是不是高企收入
哈喽,我去年有笔业务就是老板的师兄用私户转钱到我们公司,然后隔了一个月我们用公户转回去对方的公户上,然后对方还开了专票我们,开的票是技术服务费,但其实这个不算是真实的业务,就是一进一出还给老板师兄而已,然后这个发票的进项又被代账勾选了,这个要怎么做账呢
老师,请问实务中购销合同可以按照销售收入和采购价款缴纳印花税吗?具体应该怎样操作
老师你好,我们公司是今年新成立的,残保金为0吧,这个图片不用管吧,直接就可以申报吧
老师为什么残值归供应商,供应商是不是承租人?还要剪残值呢
这道题如果差额征税可以吗?简易征税怎么计算得到的答案又是什么样子的呢?
老师 公司买的汽车开了两年然后二手车卖给私人了 也没有开发票 这个公司一直没有业务都是按照零申报处理的 现在有应收了 那个车该怎么善后啊
老师你好,一般纳税人我,每月初报财务报表吗
老师,想请教一下,就是我是物流公司,然后叫个人司机拉货要付他运费,但是他不能开发票给我,然后我能让司机去加油然后在加油站开公司的名称吗,加油站能开专票给我们,我就相当于付运费给他当中也包含了加油费,我这样做有没有税务风险
社保法人也一这要买吗?
您好,可以,一般纳税人拍卖行业在平台销售货物时,货物由供货方直接发出是允许的,但需要你作为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并缴纳增值税,同时从供货方取得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进项税抵扣,例如你销售货物收入为100万元,税率为13%,则销项税额为100×13%=13万元,如果从供货方取得进项税额为10万元,那么实际应缴纳增值税为13-10=3万元,此外你还需要与供货方和平台签订明确协议,约定各方责任和货物交付方式
老师这样会不会构成四流不一致?另外如果只是第三方用我们账号销售自己的产品,期间产生的各种费用均由第三方承担,我们收取相应的服务费,平台把售卖产品的钱打到我们公司账户后我们在付给第三方,这样的账务处理该怎么做?
您好,确实是,帮第三方卖货,钱先到你们账上,再转给第三方,你们只收服务费,这样账务处理重点就是:收到平台总钱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付款(第三方应得的钱)和主营业务收入(你们的服务费),服务费要按6%计算增值税,比如收1000元服务费,增值税就是1000÷(1%2B6%)×6%≈56.6元;付钱给第三方时,借记其他应付款,贷记银行存款,关键是签好协议、留好凭证,确保四流一致,别被税务查成虚开发票。
老师,平台把销售款转到我们公司账户,销售发票是不是也需要我们开?销售发票是不是按照13%开具,我们付给第三方货款,第三方给我们开具进项发票,收取的服务费我们按照6%开具销售收入发票。老师避免被税局查成虚开
您好,是的,平台把销售款转到你们公司账户,销售发票需要你们按照13%税率开具给购买方,你们付给第三方货款时,第三方应给你们开具13%的进项发票用于抵扣,收取的服务费部分则按6%开具现代服务发票,比如总销售额100万元,其中货款95万元,服务费5万元,那么你们要开100万元13%的销项发票(增值税13万元),收到第三方95万元13%的进项发票(进项税12.35万元),服务费5万元按6%开票(增值税0.3万元),实际应交增值税13-12.35-0.30.35万元,关键是保留完整合同、资金流水和物流凭证,确保四流一致,避免被税局认定为虚开发票
老师,关于四流一致问题,发票可以一致,物流是由第三方发出,这在就会导致物流不一致,是不是需要在跟第三方签署买卖合同时,要有写货物发出方是谁,这样就可以避免虚开?
您好,是的,为了避免因物流不一致导致的虚开风险,你们与第三方签署的合同中必须明确注明货物由第三方直接发出给购买方,同时还要约定清楚第三方是实际货物所有人和发货人,你们仅提供平台销售服务,这样即使物流流与发票流不完全一致,但有合同明确各方权责,就能合理解释业务实质,此外还要保留第三方发货凭证、物流单据等完整证据链,确保税务检查时能证明业务真实性,避免被认定为虚开发票
老师,平台所有费用由第三方自己承担,比较我们付给平台的推广费等,平台把发票开给我们,我们收到第三方支付给我们推广费,我们在把发票开给第三方这样合理吗
您好,这种处理方式是合理的,但需要注意操作规范。平台将推广费发票开给你们公司,你们再向第三方收取等额推广费并开具发票,这属于转嫁费用的正常业务模式。账务处理上,收到平台发票时计入费用或成本,向第三方收取推广费时确认为其他业务收入,并按6%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关键是保留完整的费用分摊协议或合同,明确约定这些平台费用由第三方承担,同时确保资金流向与合同约定一致,即第三方支付给你们推广费,你们再支付给平台,形成完整的证据链,避免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