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 年节约利息支出 500 万元; (2)2023 年基本每股收益 0.72 元 / 股,稀释每股收益 0.72 元 / 股; (3)2024 年基本每股收益 0.8 元 / 股,稀释每股收益约 0.73 元 / 股; (4)2025 年预计基本每股收益约 0.88 元 / 股
老师您好,2022年4月补报申报表车子未开票收入,2022年5-12月增值税申报表都更正了,2023-2025年需要更正重新刷新数据吗,我只更正了2022年申报2025年8月里面有留抵很多这是什么情况呀
同一个集团控制,但是我看下面被控制的公司股权没有集团的股份,股份是自然人,这个是什么情况呢
不具有重大影响和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用什么法来后续计量?
老师,应收退货成本,确认递延所得税嘛?
第五题到底是对还是错
北京朝阳区首次出口退税,税务局会上门核查吗?执照注册地址是否要求跟实际办公地址一致
注册码不知道,忘了,不知道
您好老师,温馨家园有职康站,肢体康复,温馨家园,智力康复4个项目,怎么分别做账?残联要求分别做账,要求负债表也要分开,温馨家园是一个单位,之前所有项目都在一个账套里,怎么分出4套账来?
怎么界定临时工,临时工的工资应该怎么发,需要扣个税吗?
转账的工资发放表用员工签字吗
(1)计算发行附认股权证债券后 2023 年节约的利息支出首先,计算按一般公司债券票面利率(6%)应支付的利息: 债券面值总额 = 500×100 = 50000(万元) 按 6% 利率计算的年利息 = 50000×6% = 3000(万元)然后,计算发行附认股权证债券实际支付的利息: 票面利率为 2%,2023 年 10 月 1 日发行,当年实际计息期间为 3 个月(10 - 12 月),实际支付利息 = 50000×2%×(3/12)= 250(万元)最后,计算节约的利息支出: 节约的利息支出 = 按一般债券应支付利息(当年 3 个月部分) - 实际支付利息 = 3000×(3/12)-250 = 750 - 250 = 500(万元)(2)计算公司 2023 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2023 年年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为 50000 万股,且当年无其他普通股变动(除认股权证行权,2023 年认股权证未行权),所以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为 50000 万股。 基本每股收益 = 36000÷50000 = 0.72(元 / 股)稀释每股收益: 认股权证稀释性判断:行权价 10 元 / 股,2023 年股票平均市价 9 元 / 股,行权价高于市价,认股权证不具有稀释性,所以稀释每股收益等于基本每股收益,即稀释每股收益 = 0.72 元 / 股。(3)计算公司 2024 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2024 年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仍为 50000 万股(认股权证 2025 年行权),所以基本每股收益 = 40000÷50000 = 0.8(元 / 股)稀释每股收益: 认股权证行权增加的普通股股数 = 500×10 = 5000(万股) 假设认股权证于 2024 年 1 月 1 日行权,增加的净利润为 0(因为认股权证行权不影响净利润)。 稀释每股收益 =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 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 40000÷(50000 + 5000)= 40000÷55000 ≈ 0.73(元 / 股)(4)预计公司 2025 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2025 年 10 月 1 日认股权证行权,行权增加的普通股股数为 5000 万股,2025 年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 50000 + 5000×(3/12)= 50000 + 1250 = 51250(万股) 预计基本每股收益 = 45000÷51250 ≈ 0.88(元 / 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