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正在计算中,请同学耐心等待哦
位于市区,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16年8至2017年10月开发某住宅项目,发生相关业务下。2016年8月通过竞拍方式获得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记载总价款1200万元,取得了相应的财政票据。当期对80%土地进行了开发。开发期间支付土地征用费及拆迁补偿费90万元,公共配套设施费50万元,支付建筑企业合同规定工程价款850万元,已开具相关的发票。发生管理费用300万元,销售费用200万元,利息费用500万元,包括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100万元及加收的罚款50万元,利息支出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分摊且不能够提供贷款机构证明。2017年10月开始销售可售建筑面积共计30000平方米,截至2017年10月底共销售可售建筑面积的90%,取得含税收入4500万元,剩余10%建筑面积当年对外出租,公司按照规定办理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已知2017年10月发生可抵扣进项为265.32万元,当地契税为4% 1.2007年10月清算准予扣除的土地使用权费用 2.清算时准予扣除的开发成本 3.清算时准予扣除的开发费用 4.清算时准予扣除的扣除项目合计 5.10月销售房产应纳的增值税 6.2017年10月应纳土地增值
2017年3月某末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该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资料如下。2014年9月以18000万元协议购买用于该房地产项目的一宗土地并缴纳了契税。2015年3月开始动工建设,发生开发成本6000万元,小额贷款公司开具的贷款凭证显示利息支出3000万元,按照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为2000万元。2016年12月开房地产项目竣工验收,已开具发票的开发成本为5400万元。2017年1月该项目销售可售建筑面积的90%,共计取得含税收入5400万元,可售建筑面积的10%以成本价出售给本企业职工。该企业已按照2%的预征率预缴土地增值税1080万元。当地使用的契税税率为3%,企业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5%。 1.计算该企业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的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 2.计算该企业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费及地方教育附加 3.计算该企业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项目金额的合计数 4.计算该企业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应补缴的土地增值税
(一)位于市区的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10年1月-2013年2月开发某住宅项目,发生相关业务如下:(1)2010年1月通过竞拍获得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记载的总价款为600万元,缴纳契税30万元。(2)支付开发间接费用50万元、支付建筑企业工程款800万元;(3)发生管理费用200万元、销售费用300万元、利息费用400万元(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4)2012年11月开始销售,可售建筑面积共计30000平方米,截止2012年12月底共销售可售建筑面积的80%,取得收入4200万元;剩余的建筑面积当年尚未销售,企业按照规定办理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5)2013年2月房地产开发公司将剩余的20%房屋打包销售,取得收入1050万元。(6)其他相关资料:当地政府规定,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10%。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为多少
(一)位于市区的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10年1月-2013年2月开发某住宅项目,发生相关业务如下:(1)2010年1月通过竞拍获得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记载的总价款为600万元,缴纳契税30万元。(2)支付开发间接费用50万元、支付建筑企业工程款800万元;(3)发生管理费用200万元、销售费用300万元、利息费用400万元(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4)2012年11月开始销售,可售建筑面积共计30000平方米,截止2012年12月底共销售可售建筑面积的80%,取得收入4200万元;剩余的建筑面积当年尚未销售,企业按照规定办理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5)2013年2月房地产开发公司将剩余的20%房屋打包销售,取得收入1050万元。(6)其他相关资料:当地政府规定,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10%。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允许扣除的项目金额合计为多少,可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为多少
土增清算以后尾盘销售,列如:可售面积16万方,总建筑面积17万方,总建筑成本67151万元(土地支付的金额10818万元,房地产成本38922万元 房地产开发费用6643万元,转让相关税金819万元,其他扣除项目9948万元),收入3800万元,,清算后单位面积成本=67151/17=3950元/平方米,于3月销售43.3平方米,则应结转成本171035元,想请问一下怎么冲减开发成本
该说法不准确,错在将开发费用、税金及附加纳入计算基数。 正确公式: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 =(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 + 房地产开发成本 + 20%加计扣除)÷ 总可售建筑面积 (开发费用按规定比例扣除,税金及附加单独扣除,均不计入公式分子)
你这给我农蒙了,刚才我问你,你还告诉我基数就不算税金,开发费用算的呢? 如果你开发费用不算,你计算清算后转让房地产应纳土地增值税时,用单位成本✘转让面积+税金的方式确定扣除项目金额不是把开发费用不让人扣了吗
你还告诉我分母是已售面积,不是可售面积呢
我真是彻底蒙了
1. 开发费用可扣,只是不并入“单位成本×转让面积”,需单独按规定算(如按土地+开发成本之和10%内扣); 2. 单位成本基数不含税金,分母用已售面积,是因仅已售部分成本可当期扣,完整扣除项还需加单独算的开发费用,并非不让扣。
这么说吧,我现在要做土地增值税清算。 我清算的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应该做怎么做? 清算后再转让房地产应该怎么缴纳土地增值税
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按清算时扣除项目总金额(不含转让税金)÷ 清算总建筑面积(或分普通 / 非普通 / 非住宅类型核算)计算,以当地税务清算口径为准。 清算后再转让:按 “清算时单位成本 × 本期转让面积+本期转让税金” 算扣除项,用转让收入减扣除项得增值额,按月申报缴纳;后续有合法成本可调整单位成本后重新计算。
清算总建筑面积指的是清算时参与清算的那部分已售的建筑面积吗?
我觉得清算时清算的是销售那部分的建筑面积,公式中分母部分说的是清算的建筑面积,那么应该就是这个类型房地产清算时清算的已售部分
是的,具体看清算哪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