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房开企业与房价一并收取的代收费用,即便可扣除,也不得作为开发费用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因其本质是代收代缴,不属于 “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 %2B 房地产开发成本” 范畴。
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范围是指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那构建固定资产的费用也是费用,为什么不可以全额扣除?
请问老师,公司有一个污水处理的项目,结算时总价减去扣除的费用后的余额作为结算价可以吗?(本来总价是1000万,扣了300万,结算价700万,我们按700万开票,收700万),可以这样操作吗?,因为扣除的费用甲方不给开票
居民个人张某任职于国内甲公司,与其妻子在某城市工作并居住。2021年张某有关收支情况如下:1)每月工资、薪金收入12000元,每月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2000元。(2)出版一部作品,取得出版方向其支付的稿酬20000元。(3)在居住城市无自有住房,与其妻子一起租房居住每月支付房租3000元。(4)取得国债利息收入2万元。(5)在某商场累积消费达到规定额度取得按消费积分反馈的价值100元的礼品。(6)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500元。(7)取得车辆保险赔款1000元。已知: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为5000元/月综合所得减除费用为60000元/年: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1500元/月,由张某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稿酬所得个人所得税预扣率为20%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20%计算;稿酬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居民个人张某任职于国内甲公司,与其妻子在某城市工作并居住。2021年张某有关收支情况如下: (1)每月工资、薪金收入12 000元,每月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2000元。 (2)出版一部作品,取得出版方向其支付的稿酬20000元。 (3)在居住城市无自有住房,与其妻子一起租房居住每月支付房租3 000元。 (4)取得国债利息收入2万元。 (5)在某商场累积消费达到规定额度取得按消费积分反馈的价值100元的礼品。 (6)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500元。 (7)取得车辆保险赔款1000元。 已知: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为5000元/月;综合所得减除费用为60000元/年;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1 500元/月,由张某按扣除标准的1 00%扣除。稿酬所得个人所得税预扣率为20%,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20%计算;稿酬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节选) (综合所得适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6000元 3% 0 2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10% 252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 计算张某2021年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2. 计算张某2021年综合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3. 计算张某2021年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收入合计数。
老师,请问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代收的费用,计入到房价中,作为收入,这个代收费用是不是需要交增值税,但是不用交土地增值税(因为代收费用计入房价中,作为了转让收入,在计算扣除的时候,又扣除了)
1-6月该计入管理费用的错误的计入了营业费用里,7月做的红字更正,这样一来导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里的营业费用红字了,不影响利润也不影响一二季度的报表,申报三季度财务表的时候一般会跳异常吗
老师咨询一下,老板要签一个合同,我查看了对方公司在外浙江注册,但是实际经营又在深圳,有这种经营的模式么,像我们需要注意一些什么问题呢?
公司买的货架人家开了发票过来。我是记入固定资产吗,金额71000呢
租赁合同申报印花税是按开票所属期来申报?还是按正常月份来申报?
请问老师,施工方代发的农民工工资怎么做账?
餐厅采购的猪骨汤包,总部统一的,每个餐厅都要配,去年12月采购的,这没用完金额合计468元,总部又换新品了,找供应商调新品,供应商不给调,说退300元,货不用退回了,对公退回,这300元怎么做账?
请问老师,注册了一个个体户,但是是查账征收,这个是要做账吗?就算没有收入也要季度申报是吧?
老师您好,我公司是市政园林公司,2022年中铁集团在修建高速时将我公司的一片林木场占用了,经过第三方评估,支付了12万给我方,请问这个赔偿款我公司需要交税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四条规定,被征收、征用而取得的补偿是不征增值税的,那我公司这个业务属于这个不征增值税的范围吗?
你好,老师,请问国家税务总局XX税务局出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是什么款
公司某个业务的人员工资可以直接计入业务成本吗
老师,还有个问题。 假设10000平米商品房,销售9500平米,剩余500平米出租或自用。购买土地价款10000万元。那么可扣除的土地价款是10000万还是9500万呢?
可扣除的土地价款为 9500 万元。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18 号: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当期销售建筑面积 ÷ 可供销售建筑面积)× 支付的土地价款。本题中,可供销售建筑面积 10000 平米、当期销售 9500 平米、支付土地价款 10000 万元,代入公式为 9500/10000×10000=9500 万元。剩余 500 平米用于出租或自用,对应的土地价款不纳入当期扣除,留待后续销售时再按上述公式计算
老师,自用和出租的建筑面积是不在已售建筑面积里,而在在可售面积里,是吗?
同学你好 对的 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