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Q

老师您好,我公司是市政园林公司,2022年中铁集团在修建高速时将我公司的一片林木场占用了,经过第三方评估,支付了12万给我方,请问这个赔偿款我公司需要交税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四条规定,被征收、征用而取得的补偿是不征增值税的,那我公司这个业务属于这个不征增值税的范围吗?

2025-09-08 16:45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5-09-08 16:48

增值税:属于不征范围,无需交,可开收款收据,申报时不填该收入; 企业所得税:一般要并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若属政策性搬迁,可 5 年递延处理,需留存补偿协议、评估报告等资料备查。

头像
快账用户6191 追问 2025-09-08 16:51

对方要发票,所以当时我开了苗木视同销售的免税发票,现在专管员说我们这个收款不是跟政府签的协议,可能有点问题,问我的资金来源是什么(是中铁大桥支付的赔偿),我应该怎么回复啊?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9-08 16:58

明确业务性质: “该笔 12 万元是中铁集团因修建高速占用我公司林木场支付的补偿款,属于资产被占用的赔偿,而非销售苗木的经营性收入。我们与中铁签订了补偿协议,明确款项为场地及林木占用补偿,有第三方评估报告佐证资产价值。” 解释开票原因: “当时开具免税发票是应付款方要求,实际业务并非销售苗木。根据《增值税法》,被征用补偿不征增值税,我们后续会按规定调整开票类型(如换开收款收据),并修正税务申报,确保与业务实质一致。” 提供佐证材料: 补充提交补偿协议(注明 “占用补偿” 条款)、第三方评估报告(体现资产被占用的评估依据)、中铁付款凭证(备注 “林木场占用补偿”),证明资金来源为占用补偿而非销售回款。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咨询
相关问题讨论
增值税:属于不征范围,无需交,可开收款收据,申报时不填该收入; 企业所得税:一般要并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若属政策性搬迁,可 5 年递延处理,需留存补偿协议、评估报告等资料备查。
2025-09-08
根据《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第四条规定,税务机关对房地产企业以往应缴的企业所得税按核定征收方式进行征收管理,是基于企业整体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情形 。目前没有明确法律依据表明房地产企业可以按项目同时适用核定征收和查账征收。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规定,税务机关应根据纳税人具体情况,对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核定应税所得率或者核定应纳所得税额 。这里的纳税人是指整个企业,而非企业内的单个项目。并且,核定征收方式的确定是针对企业整体的财务核算状况,而不是针对单个项目。因此,若房地产企业整体符合核定征收条件,那么其所有项目通常都应采用核定征收方式,而不能对不同项目分别采用核定征收和查账征收。
2025-10-24
第一个不可以适合小规模,你符合第一个要求的。 第二个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已预缴的增值税按照这个来计算。
2024-05-06
您好。 1、原值10万,会计折旧1万,享受一次性折旧10万,纳税调减9万这个思路是正确的;但是这样处理有个问题就是,在资产提足折旧后,您要对残值单独纳税调增(因为残值您也享受一次性扣除了),所以我的建议为了以后省事,残值您不要享受一次性扣除,只按净值享受一次性扣除,这样后续只是调增会计折旧金额就可以,提足折旧后,税会就没有差异了。 2、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 3、这类支出,可以让自然人去税局代开发票,因为这是应税行为,需要凭借发票税前扣除。
2020-10-19
同学你好 一般纳税人也可以是小微企业
2022-03-11
相关问题
相关资讯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