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老师,你好!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现有个项目需要跟厂家合作,厂家需要我公司给他开具增值税发票(开6%的服务费发票,金额大约10万元),我公司先给他垫付税款,请问下,我公司要收取多少点的佣金才不会亏本呢?
老师,我是劳务派遣公司,疫情期间卡点需要人,很多单位停工,我公司临时把停业在家的员工临时派往卡点一个月,我得怎么给用人单位开发票,应税项目是什么?谢谢
老师好!我们是新成立的劳务派遣公司,对方公司给我一个打包价,要求开具品名为:外包服务费,请问我开票是不是只能开6个点的专票?账务入主营业务收入,发放的工资入主营业务成本吗?
老师,请问一下我公司是劳务派遣输出方,发票全额6%开具专票。比如:工资5000,社保1000,服务费100。开具发票(专票)金额不含税6100元,含税6466元。对方不接受发票,说是我额外收了6个点的税费,应该开具6100元的发票。请问一下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处理
我们公司是建筑劳务公司。老板要帮朋友忙,帮他代收一笔劳务费。我们需要开13个点的专票给上游公司,我们应该收下游的这个人多少税点合适呀?怎么算,求指教,下游如果开3个点的专票怎么算,又如果是个人,没有票,做工资表劳务费发放又怎么算?在线等答案,谢谢
之前投标保证金退回来后,是银行存款增加,应收账款减少,会计分录
科技服务公司买入一款软件,是可以反复卖给很多人的,这个怎么做分录
老师,就是发票电子版的我都已经打印出来做账了,但是没有保存发票电子版的。这个需要保存下电子版的发票吗
您好老师,个人可以给小规模可以开票吗
老师好,公司销售二手车,附表一和减免税表该怎么填呢?
请问老师:我司8/15、8/25各收一笔USD7365合计USD14730。出口日期20250903,出口报关单上总价USD14730,杂费CNY3500,成交方式是EXW。其中电子口岸上记录的成交总价USD14730,统计美元价USD15220。请问:我开具的电子发票是按当月第一个工作日中间价7.1072乘USD14730还是USD15220?以上,请老师帮忙解答。谢谢!
请问一下我们给钱给劳务派遣公司发工资,然后劳务派遣公司给我们开的工资及劳务费发票要怎样做账
老师,就是发票电子版的我都已经打印出来做账了,但是没有保存发票电子版的。这个需要保存下电子版的发票吗
老师现在注销公司办理流程是什么,请教一下老师公司还有点欠法人的钱用不用账走平了再注销
老师个人去建筑服务的开票 增值税的优惠政策是什么
您好,你公司作为一般纳税人做劳务派遣代发工资业务、开6%专票,要算不亏本的合理税点,核心是把要交的所有税、公司自己的运营成本都覆盖掉,还得留一点基础利润,具体计算可以这么理解:先确定这笔业务里你公司实际赚的“服务费”(比如总收款减去代发的工资社保后剩下的钱,假设服务费不含税是100000元),接着算要交的税:增值税是服务费不含税金额乘6%(100000×6%=6000元),再减去能抵扣的进项税(比如买办公用品、付房租拿到的专票税额,假设是3000元),实际交的增值税就是6000-3000=3000元;然后算附加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按增值税的12%算,3000×12%=360元);再算企业所得税(如果是一般企业按25%算,先算利润,服务费100000元减去公司运营成本,比如自己员工工资、办公费等假设20000元,再减去附加税360元,利润就是100000-20000-360=79640元,企业所得税就是79640×25%=19910元);最后把这些税和运营成本加起来(3000%2B360%2B19910%2B20000=43270元),用这个总金额除以业务总收款(代发工资社保假设1000000元加服务费含税金额106000元,总共1106000元),得到的比例就是不亏本的税点(43270÷1106000≈3.9%),如果想留10000元利润,就把利润加上再算(3000%2B360%2B19910%2B20000%2B10000=53270元,53270÷1106000≈4.8%),实际中因为进项税多少、企业所得税是否能享受小微企业优惠(小微企业按5%算税会少很多)、运营成本高低不一样,合理税点一般在3%到6%之间,既不会亏本,也符合市场行情。
好的,我先看看能够看懂吗
好的好的,有留言我会及时回答
老师,如果我们代发工资好代缴社保,那个税需要申报吗?如果申报个税,那这样也要涉及到残保金的税点吧,不是吗
您好,如果劳务公司代发工资和代缴社保,是需要申报个税的。 至于是否涉及残保金,需要分情况来看。一般情况下,劳务派遣人员原则上属于派出方,残保金计算人数时,劳务派遣人员由派出方计入,其工资总额也相应计入派出方的残保金工资总额基数。但如果以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就业时,人员归属由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通过协议协商确定。
意思是我们劳务公司是派出方吗
您好,是的,站在劳务派遣业务的常规关系里,你们劳务公司作为“派遣单位”,就是向用工单位输送劳动者的“派出方”。 相应地,劳务派遣人员通常会被计入你们公司的残保金计算人数,其工资总额也会纳入你们公司的残保金工资总额基数(除非你们与用工单位另有明确协议,对人员归属有特殊约定)。
老师,还有个问题我还是弄不明白的,就是我们劳务公司接受对方公司的代发代缴,这些人员都需要申报个税吗,那如果这样的话,人员个税申报多了,残保金肯定会多,不是吗
您好,1. 你们代发代缴的这些人员,需要以你们劳务公司名义申报个税。 2. 是的,这些人员会计入你们公司残保金计算人数,人员个税申报对应的人数多了,通常会导致残保金缴纳金额增加(除非公司安置残疾人比例达标可减免)。
老师,我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如果我们劳务公司只接受代发工资而不用代缴纳社保,那么这些不在我劳务公司缴纳社保的员工是不是可以不用申报个税呢
您好,即使仅代发工资、不代缴社保,若这些人员属于你公司劳务派遣员工(即你公司为用人单位),仍需以你公司名义申报个税;个税申报与否,核心看人员与你公司是否存在雇佣(劳动)关系,而非是否代缴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