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稍等一下哦
甲乙两个公司合作生产产品,甲企业提供设备技术及人工、辅料;乙企业提供原材料。生产的产品由甲方出售,按合同约定甲方获利65%,乙方获利35%。现在操作,乙方获利部分,开给甲方原材料发票。这样操作有什么问题吗?现在不是要求合同流、发票、收款都要保持一致吗?合同约定的35%是分成,发票是原材料。总感觉有什么问题,合同如何约定合适?如何能做到合同与实际业务保持一致?
公司购买甲粮油公司资产,房产,土地,机器设备,卖方和买方要交哪些税,合同中约定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需承担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丶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以及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为乙方开具发票交纳的税款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这一段对吗?
公司购买甲粮油公司资产,房产,土地,机器设备,卖方和买方要交哪些税,合同中约定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需承担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丶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以及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为乙方开具发票交纳的税款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这一段对吗?
老师我公司和别的公司合作新能源汽车充电业务,协议约定桩的所有权属于对方公司,产生的一切费用都由对方承担,就是在我们这装充电桩,按照收入的40给我们分钱,电网收取的电费也由对方公司打到我公司后,我公司上交,那我公司的成本收入是什么,收入这部分应该给合作方开票吗,开票开什么呢,都涉及到哪些税呢
甲公司经营充电桩业务,现与乙公司达成协议,约定由乙公司出场地,甲公司负责建充电站,并负责营运,充电桩所有权归甲公司。甲乙双方约定充电收入64分成,即甲公司向充电客户收款,由甲60%乙40%分享。电费由甲公司负担,因为是以乙公司名义在供电局开户的,电费先由甲公司汇款到乙公司,乙公司在上交供电局,电网公司开票给乙公司。我想问对于乙公司取得的分红收入怎么处理,还有这个电费该如何处理,开发票问题
老师你好,我司24年有一份收入合同,里面约定了根据该合同的收入金额的1%需要履行支付营销费用(第三方),该份合同的收入已经于24年确认并收款,但营销费用25年才开始确认,账务上需要怎么处理,是按照总额法还是净额法确认收入,成本如何确认。
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购买水果,普票3个点能按9个点计算抵扣吗
老师,我们公户转到另外一个别的公司钱,如果没有开票,会查吗?因为这两个公司都是老板,只是名称不一样
财务费用 哪个分录是正确的
老师,我公司是物业公司,之前甲方要求开的是保洁服务的发票,现在对方要求开物业管理费发票,物业管理费也是生活服务的大类吗
老师,怎么知道涉外申报是银行申报还是企业申报的?
股权转让情况说明?个人不存在少缴个税情况说明?
甲公司出钱安装光伏板,租用乙公司厂房,双方约定产出的电由甲乙方分成收益,卖电有哪一方开票?这个账怎么做?卖电的成本是什么?
有关个税的会计分录具体是什么啊
老师资产负债表里的应交税费为负数代表什么?
甲公司账务处理 安装光伏板时: 借:固定资产 —— 光伏设备 贷:银行存款等 发电并确认收入(假设甲公司开票):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根据甲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判断)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计算支付给乙公司的分成: 借: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 贷:应付账款 —— 乙公司 乙公司账务处理 收到甲公司支付的分成(假设甲公司开票,乙公司仅确认分成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如果乙公司取得分成收入需要缴纳增值税) 开票方:谁主导电力销售(签合同、收款项)就由谁开,甲主导甲开,乙主导乙开。 卖电成本(甲为主):光伏设备折旧、运维费(人工 / 耗材)、付给乙的分成;乙若仅收分成,无直接发电成本,有销售费用则计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