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我公司建筑企业14年刚成立时还是实缴制股份,公司股东通过财务公司打款到股东卡上共2000万,然后各个股东转进过公司账户计入实收资本(农行/公司运营时农行一直没用了),后期通过1、购买950万固定资产划出公司账户(实际没有收到这批固定资产/但是有普通发票而且每年也都在折旧),2、通过私人向公司借款的方式借走剩下的1050万元(买固定资产和借款都是农行借走的),之前的会计根据实际情况调账,冲红了以前的这3笔业务,使得账上看起没有收到股东的投资款,没有借款出去,购买的的固定资产还计入股东A名下,贷其他应付款-股东A 950万。他这样做我感觉不对,我是不是需要按照以前的业务把他的账调过来?因为现在A股东要退股,账上他名下是其他有应付款的
1、2010年公司注册资本金:1000万,实缴1000万,实际情况:经营酒店被拆后无资产、无负债,投资全亏。账务未续存。2015年重新建账,做了两个股东其他应收款1000万(为了平衡实缴资本金) 2、2017年结转上年王万鹏其他应收款5321960元,结转上年闫伟其他应收款3928400元 3、2017年6月股权变更,把闫伟的其他应收款4270000元转给王万鹏,王万鹏其他应收款总共10051283.48元 4、2017年7月,实收资本和王万鹏的其他应收款各降500万(原因:闫伟股权全部转让给王万鹏,撤人、撤资)变更后实际情况是实收资本500万,其他应收款500多万 5、2020年7月调整为实收资本500万,把王万鹏个人名下的其他应收款480万转成在建工程 会计分录:借:在建工程 480万 贷:其他应收款 480万 6、然后把在建工程480万再转成长期待摊费用10年480万(原因是酒店诉讼结束,未获得赔偿)会计分录:借:长期待摊费用 480万
原股东将公司卖给新任股东,按实收资本600万作价转让,但其实早已抽逃了资金,账上并无相应的投资款,原往来单位的债权债务也一并转让,新股东接手也并未注资,资产负债表上反映的实收资本确系公司成立之初验资金额,后新股东又经历2次股权变更,从3个股东占股7、2、1变更为2个股东9、1,但其实中间也并未有明确说明是投资款的入账,期间以往来款的方式投入企业运营,实质相当于投资,是否可以将新股东其名下个人债权确认为实收资本?该债权转为股权是否涉及税收风险,如何规避?谢谢
1)对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借款,涉及缴纳增值税。(2)对自然人股东个人借款超期未归还,视同对股东个人的股息红利分配缴纳20%个税。(3)对员工个人借款超期未归还且用于购买房屋或其他,视同工资薪金发放缴纳个税。企业间往来长期挂账不处理,视同企业间借贷行为,应视同贷款服务,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并按利息收入缴纳增值税,同时要调整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老师,麻烦问下缴纳增值税是什么意思的,
你好老师,纳税人存在办公场所未申报房产税或租赁合同印花税风险疑点;合同未缴纳印花税风险(租赁合同);存在开具房屋租赁费发票,未核实到企业租入相关房产凭证或房产税申报记录,请提供相关租赁合同/房产证明、银行支付流水;2019-2023年企业所得税申报管理费用未核实到相关进项发票或工资申报记录;存在股权变更记录,请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及个税扣缴记录;2022-2024年资产负债表需对存货、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其他应付款提供情况说明及银行流水说明该栏目往来明细及注销前处置情况,老师这个情况说明有没有模版
老师,就是劳务费报个税是怎么就算,这个知识点我不懂,辛苦老师,要是不好好回复的老师请勿回复
老师,请问上个月按照8块单价卖,这个月冲销,按照7块单价卖,上月已经结转成本,需要不需要重新调整?
个体户小规模,企业小规模,缴税上有哪些区别,明细解答,谢老师
老师,就是劳务费报个税是怎么就算,这个知识点我不懂,辛苦老师,要是不好好回复的老师请勿回复
老师,我们厂房租金企业,小规模。我们客户让开专票,是不是租金专票和普票都是五个点
老师,请问我们准备让银行开一个履约保函,如果只把金额是100万,我们需要跟客户收取100万的金额,然后打给银行,到期银行再打给我们是吗
老师,我们在东莞有自己的工厂生产,现在准备在深圳注册一家新的贸易公司进行出口,香港有公司(深圳贸易公司和香港公司签合同),另外香港公司和海外日本客户签。香港公司和深圳贸易公司的法人都是同一人,这种情况报关单境内发货人、生产销售单位、境外收货人要怎么体现呢?
老师,请问上个月按照单价8元销售,这个月重新冲销了,按照单价7元销售,这个产品科目本月出现了负数,可以直接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吗?
老师,买10000元购物卡赠送给客户,分录为借:预付帐款10000,贷:银行存款10000;然后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10000,贷:预付帐款10000,再代交2000元个税,老师这样做帐务处对不。
2018年销货方内部失误,错给我们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多开了6万元,2025年对方刚发现错误,请问如何处理,我方是采购方,专票已抵扣,请问最好的处理办法是什么,谢谢?
您好,重点写上这个:经核查“其他应收款”等科目,我司自然人股东(如张三、李四)借款余额XX万元(如张三30万、李四20万),部分超1年未还且未用于经营,按政策视同分红需按20%交个税(如张三30万对应个税30万×20%=6万)。未申报是因财务对政策理解不足%2B股东还款计划不明确。现已要求股东限期还款(如张三202X年X月前还30万),若需补税将按规定缴纳,并完善借款审批和清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