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增值税视同销售 这个一般涉及是按贷款收入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6% 小规模征收率3%或今年1%
二)企业用自有资金拆借给关联企业使用。 企业将自有资金拆借给关联企业使用,从实践中看,又可分为有偿和无偿两类。有偿使用时,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企业将自有资金拆借给关联企业使用并收取利息,应视同企业贷款业务,所收取的利息应按6%缴纳增值税。 企业将自有资金无偿提供给关联企业使用,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第十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因此,关联企业间资金拆借行为应按照上述规定缴纳增值税。 同时,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请问老师关联企业之间的借款,无偿或者有偿都的要缴纳增值税吗?
销项税额=1040X13%%2B5.65÷(1%2B13%)X13%=135.85(万元)。根据规定,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另外,违约金属于价外费用,由于以直接收款方式获得,在6月30日纳税义务发生,应价税分离后并入6月份的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2)甲企业需要缴纳增值税。根据规定,将自产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视同销售货物处理。纳税人有视同销售而无销售额的,按照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故本题销项税额=0.75X10X13%=0.975(万元)。(3)甲企业需要缴纳增值税。销项税额=1X(1%2B10%)X2X13%=0.286(万元)。根据规定,纳税人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视同销售,需要缴纳增值税。另外,纳税人有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3)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成本X(1%2B成本利润
1、甲服装生产企业(简称甲公司)主管税务机关第一稽查局对甲公司进行纳税检查时发现,甲公司上年度将自有的闲散资金1000万元无偿借给老客户使用,借款合同中约定无息,也没有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税务稽查局就此做出以下处理:甲公司无偿提供借款服务,应当视同销售,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利息收入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税务机关追缴其未缴税款、滞纳金,并处未缴税款1倍的罚款。任务要求:1.指出本案例中甲公司的行为触犯了哪些法律,甲公司的主管税务机关的处理是否正确。2.指出从本案例中可以吸取什么教训
1、甲服装生产企业(简称甲公司)主管税务机关第一稽查局对甲公司进行纳税检查时发现,甲公司上年度将自有的闲散资金1000万元无偿借给老客户使用,借款合同中约定无息,也没有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税务稽查局就此做出以下处理:甲公司无偿提供借款服务,应当视同销售,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利息收入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税务机关追缴其未缴税款、滞纳金,并处未缴税款1倍的罚款。任务要求:1.指出本案例中甲公司的行为触犯了哪些法律,甲公司的主管税务机关的处理是否正确。2.指出从本案例中可以吸取什么教训
甲服装生产企业(简称甲公司)主管税务机关第一稽查局对甲公司进行纳税检查时发现,甲公司上年度将自有闲散资金1000万元无偿借给老客户使用,借款合同中约定无息,也没有按照“货款服务”缴纳增值税。税务稽查局就此做出以下处理:甲公司无偿提供借款服务,应当视同销售,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利息收入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税务机关追缴其未缴税款、滞纳金,并处未缴税款1倍的罚款。任务要求:1.指出本案例中甲公司的行为触犯了哪些法律,甲公司的主管税务机关的处理是否正确。2,指出从本案例中可以吸取什么教训。
请问老师,采用建筑业采用简易计税需要留存什么资料?不用再备案了吧?
建筑行业,销项114万,进项107万,预缴税款4.5万,请问最后申报的时候不是114-107-4.5=2.5,也就是不管怎么样,我实际应交是7万,报税的时候预缴应该抵减,但是我对账会计重复算了这个税
这个帮忙看看可以嘛1111
公司办的超市采购货,会计只审核入库单,不审核送货单可以吗?
公司办的超市采购货,会计只审核入库单,不审核送货单可以吗?
老师,申报个税需要怎么操作
老师 请问货物采购合同 采购货物是空调并且安装,这个可以统一的按照混合销售开13%的专票吗,
你好老师,请问套期会计账务处理流程
找郭老师,郭老师您好在吗?
我们是一家新公司,类目是教育咨询,小规模的,收付款都是个人,不开发票,是正常的吗
增值税视同销售是什么?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财税〔2016〕36号 )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 )
老师,那要开发票吗
一般是无票收入 这个如果对方可以支付利息 可以开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