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老师,我买电线给人家做工程用的,然后对方不要发票,我要不要把买电线的发票开出来
这里为什么要÷(1+5%),而不是1+9%
老师,请问,其他应收款挂着账是老板注册资本验资后又换回验资公司,在注销公司时,必须要把钱转回公司才能注销吗?这种情形和税务解释能给注销吗?没有那么多钱二百万
建筑企业的农民工需要交残保金吗
老师,我们给国企送土,发票税率是多少
生产企业是不是无经过生产的贸易货物不可以退税?即是买购回来进项名称砂带,出口货物报关名称又是砂带?
计算下采购含税单价23.5,一般纳税人,高新企业,未税直接出售,要卖多少钱才不亏钱
出口贸易公司,报关单的价格和卖出货物的合同价不一致?行吗?报关单价格更低?这种情况要怎么处理?销售开票按合同价开吧?
政策上面不是规定吗?文化事业建设事业含税销售额乘以3%,月销不超2万,季不超6万是免税,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的12月31日是减按50%的,为什么这道题里面一个是减 50%一个是不减呢?
应收账款几年收不回来可以计入营业外支出啊?
您好,假设增值税率13%,采购含税价23.5元,未税成本23.5÷1.13≈20.80元,增值税进项税2.70元(可抵扣但需垫付),附加税按增值税10%约0.27元,购销合同印花税按合同金额0.03%计算(进项和销项都要交,采购23.5元×0.0003≈0.007元,销售时也要交同样比例),其他杂费暂忽略,综合各项税费后实际成本略高于20.80元,因此直接以未税价出售时,最低售价需≥20.80%2B0.27%2B0.01≈21.1元才基本保本(若严格计较所有税费影响,建议卖到约21.1~21.5元才不亏)。
是一般纳税人,高新企业,附加税12%
您好,假设是一般纳税人高新企业,采购材料含税价23.5元,增值税率13%,未税成本为23.5÷1.13≈20.80元(进项税2.70元可抵扣);附加税按增值税12%计算(城建税7%%2B教育费附加3%%2B地方教育附加2%),即2.70×12%≈0.32元;购销合同印花税按0.03%缴纳(采购和销售均需交,采购环节23.5元×0.0003≈0.007元,销售时同样比例但暂计入成本考量),其他杂费忽略。综合未税成本≈20.80(材料)%2B0.32(附加税)%2B0.01(印花税近似)≈21.13元,因此直接以未税价出售时,最低售价需≥21.1元(或更严谨取21.1~21.2元)才基本不亏。
考虑上利润呢
您好,假设是一般纳税人高新企业,采购材料含税价23.5元,增值税率13%,未税成本为23.5÷1.13≈20.80元(进项税2.70元可抵扣),附加税按增值税12%计算(2.70×12%≈0.32元),购销合同印花税按0.03%缴纳(采购23.5元×0.0003≈0.007元,销售时同样需交但合并计算),综合基础成本≈20.80(材料)%2B0.32(附加税)%2B0.01(印花税近似)≈21.13元;若希望额外赚取利润,比如目标利润率10%,则需在成本基础上增加21.13×10%≈2.11元,此时最低未税售价应定为21.13%2B2.11≈23.24元(若目标利润更高或更低,按比例调整即可)。简言之,仅保本时最低未税售价约21.1元,若需含利润(如10%),则售价需提至约23.2元(具体根据目标利润调整)。
不对吧,未税出也要交增值税啊,增值税2.7呢
您好,假设是一般纳税人高新企业,采购材料含税价23.5元,增值税率13%,未税成本为23.5÷1.13≈20.80元(进项税2.70元可抵扣),附加税按增值税12%计算(2.70×12%≈0.32元),购销合同印花税按0.03%缴纳(采购和销售均需交,采购23.5×0.0003≈0.007元,销售时同样比例但合并计算),综合基础成本≈20.80(材料)%2B0.32(附加税)%2B0.01(印花税近似)≈21.13元;但直接以未税价出售时,虽然销售发票不开具增值税(未税价),但实际仍需按未税销售额计算并缴纳增值税(销项税=未税售价×13%),同时附加税(销项税×12%)、印花税(销售合同0.03%)也需同步计算——因此完整成本需包含:采购未税成本20.80元 %2B 采购附加税0.32元 %2B 采购印花税0.01元 %2B 销售环节增值税(假设未税售价为X,则销项税=0.13X) %2B 销售附加税(0.12×0.13X≈0.0156X) %2B 销售印花税(0.0003X)。若要求不亏本(即收入=总成本),则未税售价X需满足:X = 20.80 %2B 0.32 %2B 0.01 %2B 0.13X %2B 0.0156X
要卖多少啊,没明白
您好,则未税售价X需满足:X = 20.80 %2B 0.32 %2B 0.01 %2B 0.13X %2B 0.0156X %2B 0.0003X , X ≈ 20.80%2B0.33=21.13 / (1-0.13-0.0156-0.0003) ≈ 21.13 / 0.8541 ≈ 24.74元(未税),即直接以未税价出售时,最低售价需覆盖采购成本、附加税、印花税及自身销售产生的增值税及相关税费,约≥24.7元(若目标含利润,需在此基础上增加)。 直接未税卖时,不仅要把采购的20.8元成本和0.3元附加税、0.01元印花税算进去,还要自己交销售增值税(13%)及对应附加税和印花税,综合算下来最低未税售价约24.7元才能不亏(若要利润再往上加)。
不对吧,这样算没明白
您好,一般纳税人高新企业,采购含税价23.5元(税率13%),未税成本23.5÷1.13≈20.80元,进项税2.70元可抵扣;销售时若直接按未税价卖(不开票价),但仍需按未税销售额缴纳13%增值税(销项税=未税售价×13%)、附加税(销项税×12%≈0.12×销项税)、印花税(购销0.03%)。 保本计算:未税售价X需覆盖——采购成本20.80元 %2B 采购附加税(2.70×12%≈0.32元) %2B 采购印花税(23.5×0.0003≈0.007元) %2B 自己销售产生的销项税(0.13X) %2B 销售附加税(0.12×0.13X≈0.0156X) %2B 销售印花税(0.0003X)。 合并后:X ≈ 20.80%2B0.32%2B0.01 / (1 - 0.13 - 0.0156 - 0.0003) ≈ 21.13 / 0.8541 ≈ 24.74元(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