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看业务真实性和发票与实际是否一致: 若有真实货物流转(仓库记录、物流等可证),且补开发票、重签合同的信息(数量、金额等)与实际报关出口货匹配,不算虚开发票; 若没真实业务,或发票/合同信息与实际出口货不符,就可能是虚开发票。
老师,我是深圳的。我司通过供应链FOB出了一批货物到香港。退税不知道怎么操作。供应链这边只给我报关单,车辆载货清单,代理出口证明(收到国外货款后提供)再加上我国内的进项发票,那这样就可以去申请退税吗?但是有一些费用比如供应链的代理费,运输费其实是国内我公司支付,供应链这边同一开发票为服务费,6%的服务发票。请问这个发票是否会影响我司退税?是否需要供应链那边分开两项开发票?比如代理费是多少列清楚开?
1、我司销售货物给国外客户,国外客户给我们结算货款,合同显示我司运输货物到客户的国内仓库,所有权及风险转移至买方,但此仓库不在保税区、监管仓。报关是用我司的名义出口报关,但我司承担工厂至国内仓库的运输费,买方承担报关费等,这种情况是否可以退税?开具出口发票税率应该用哪个呢? 2、我司从供应商采购的合同货物名称:流变助剂,规格型号:HECTOGEL-ISDV(E),国外客户销售合同,名称:HECTOGEL-ISDV(E),报关单商品名称:流变助剂,未填规格型号(报关不能显示英文),这样申请退税有什么问题?需要怎么改正呢?
你好,供应商是与我司香港公司签了合同,然后我们收到货,有部分货是用子公司(境内退税公司)报关出口。然后找供应商补开发票和重新签订报关出口货对应的采购合同,这样开出来是算虚开发票吗?
你好,供应商是与我司香港公司签了合同,然后我们收到货,有部分货是用子公司(境内退税公司)报关出口。然后找供应商补开发票和重新签订报关出口货对应的采购合同,这样开出来是算虚开发票吗? 货是统一发给我们仓库,仓库是有跟子公司签了一份协议仓库发货协议,实际货是一起的(子公司和香港公司的货是一起),物流是显示从工厂发货给仓库地址。 是因为我们一开始下单就是用香港公司下单,但是因为有子公司退税,所以有些货是用子公司正清出口报关,有些货是走买单灰清出口,我就是想问问子公司出口找供应商要发票,开发票是按报关单的数量来开票,这样算虚开发票吗
你好,供应商是与我司香港公司签了合同,然后我们收到货,有部分货是用子公司(境内退税公司)报关出口。但是我们在采购时是无法知道那些货是正清报关,哪些是灰清报关。都是正清报关用了多少货,才找工厂补开发票和重新签订报关出口货对应的采购合同,这样开出来是算虚开发票吗? 发货是这样:货是统一发给我们仓库(国内一个公司),仓库是分别跟香港公司和子公司各签了一份仓库发货收货仓储协议,实际工厂发货是一起把货(有多少货是正清是不清楚)给了仓库,物流是显示从工厂发货给仓库地址。
请问老师出口退税企业退税勾选的发票需要在进项税额明细表中体现吗?
老师,你好,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不是买价+相关税费+达到用用途前的费用吗?怎么这里是以400W计算,52W元税费不包括在里面?
老师 你好,请问B是属于什么考点呢?时间必须要大于12个月才可以吗?
个人开具劳务费发票时填写的发生地选哪里?
老师,出口发票备注栏需要注明哪些?还有是禁止出口的货物是如实开票吗?
请问老师,我们是生产制造销售企业,有出口和内销,出口业务较多,出口有退税,企业没有增值税税负率,正常吗?
老师,公司给员工发工资,实际是发7月工资,但是备注错了备注成6月工资 这种情况需要员工退回来重新给他发对吧?员工退回的时候应该怎么备注呢?
客户还有0.35元尾款不付,分录是财务费用还是营业外支出
你好老师,2024年12月有一笔分录,给代发工资的,当时做账没有计提,直接是,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应收账款某某企业,个税申报在2025年1月份,这个怎么调账?
注册资金的印花税税率是多少?
真实业务是一致,就是我说那种,补开发票和重新签合同是跟实际出口货一样的,但是就是一开始从下单到送仓库是无法确认那些是香港公司货,那些是子公司货
可以提供物流,物流是发香港和子公司货一起的物流 银行付款单,发票,合同都是跟报关单一致
这样算虚开发票吗?子公司注册地址是没有仓库,仓库是在另一个地方,子公司注册地方是一个写字楼办公室,是无仓库,现在是出口多少就找工厂补开发票,所以账上库存是0
只要业务真实(有实际货物流转记录),且补开的发票、重签的合同与最终实际出口货物的信息(数量、金额等)完全一致,即使前期下单到入库时无法区分归属,也不构成虚开发票。 这种“后补确认”的操作,本质是对前期模糊业务归属的合规性补正,只要能通过仓库收发记录、物流凭证、出口报关单等资料,证明“发票-合同-实际出口货”三者匹配,就符合税法对业务真实性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