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按 13% 材料 %2B 3% 劳务签合同,劳务部分通常能按 3% 简易征收开票。理由:自产钢结构销售 %2B 安装服务可分别核算(政策允许);甲方提供屋面材料属于甲供工程,一般纳税人做甲供工程建筑服务可选简易计税(3%),小规模纳税人本身适用简易计税(3%,23-27 年可减按 1%)。

老师,我们公司是建筑装修公司,一般纳税人,有一部分小规模客户要简易计税3%专票。我给老板说了那四种可以简易计税的方式。但是在和甲方签订合同时,甲方在合同的承包方式中要约定的原文为:包工包料(不包含部分材料例如甲供瓷砖、灯具……)。这个往甲供材上靠能靠上吗?我非常担心埋雷。所以请老师把把关。这种情况可以按简易计税3%开专票吗?如果不能,依据又是什么呢?(我把合同原文部分截屏给老师看看。作为参考)
老师,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11号公告规定“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 销售钢结构件就是13%税率 安装服务可以是一般9%,也可以简易3%,针对同一项目这个材料和劳务合同分开签吗?还是和业主签一个合同呢?还有政策规定中等自产货物咋理解呢?
老师你好,是这样的,我们是一家建筑工程公司,1月份有个水电智能安装的项目开了票,以前我们结转成本都是按开票,看合同造价和完工进度百分比确定成本,但是现在这个项目有分包出去的,而且合同有的还没敲定,这个现在结转成本怎么做呢,可以先按已经支出的实际材料人工先结转成本吗?我们目前开票只开了三百万,结转成本劳务分包这块的也要记入进去吗?还是说可以暂时不计入,具体的会计分录怎么做麻烦老师指导下
老师你好,是这样的,我们是一家建筑工程公司,1月份有个水电智能安装的项目开了票,以前我们结转成本都是按开票,看合同造价和完工进度百分比确定成本,但是现在这个项目有分包出去的,而且合同有的还没敲定,这个现在结转成本怎么做呢,可以先按已经支出的实际材料人工先结转成本吗?我们目前开票只开了三百万,结转成本劳务分包这块的也要记入进去吗?还是说可以暂时不计入,具体的会计分录怎么做麻烦老师指导
老师下午好,我们公司做钢材的,21年给工地送货每次货到负责人签收,签收单拿回来我们开发票隔月结清货款,后面工地签收人监守自盗把收到的钢材偷偷转卖了,就出现了我公司后面两个月送到工地的货签收人签收了,但是对方公司不承认不付款,我们这两年都在走司法程序 我们起诉对方公司,对方公司起诉签收人,最后法院判对方公司要按照送货单付款给我们,,可是对方公司欠了非常多的供应商的款没能力还,我们送最后一批钢材合计金额是600万,发票还没有开具,当时这批货财务是做了发出商品,,现在三年了收款遥遥无期,钱收不回来老板肯定是不愿意再发票开给对方公司的,想请你老师,我这发出商品600万要一直挂着帐吗,,怎么处理税务这款才合规呢
老师,请问如果甲方不提供任何材料,可以简易征收吗
另外老师,请问13%材料和3%劳务需要签两份合同吗,还是汇总一张合同就行了
同学你好 清包工可以 你们不是吧
如果我们提供钢结构销售和劳务安装,甲方又不提供任何材料, 我们分开签订合同,劳务这块是不是也可以按3来开
同学你好 对方是总包方吗
老师,甲方一般不固定,要么是直接客户,要么是总包方
你们兼营的话就分开开发票
老师,我没明白是啥意思,是不是甲方不提供任何材料,我们分开签合同,劳务这块也可以按简易征收3%来开票的
你劳务简易计税就是清包工或者你是小规模才可以 不然没办法简易计税
老师,我现在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第一:如果客户需要钢结构的厂房,客户提供一小部分材料,我们提供钢结构的厂房,然后再安装,我们是可以开13%的钢结构销售发票,按简易征收3%来开劳务发票 第二:如果客户不提供任何材料,我们提供钢结构厂房,然后再安装,我们只能开13%的钢结构销售发票,劳务部门不能够按简易征收是吧
1.不可以,甲供材是甲供主材料哦 2.是的
但是老师, 是不是简易征收上面没有明确规定甲供一定是主材
你可以问问12366 这个甲供材就是甲供主材料
老师,我们是钢结构,人家是提供的屋面材料,这个应该是主材吧
钢结构主材料不是钢材吗
钢结构的主材料钢材是我们加工的,屋顶和屋面材料也是一种材料,老师,你说不是钢材就不行是吧,如果我分两个合同呢,一个是销信, 一个是安装,我们销售给甲方,是不是等于我们是清包工了
这个不行,因为都是你们提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