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成本比开票成本少,需补计增值税 587.63 元,应增加主营业务成本,记借方正数
合同是按完工进度开票结款,但是这个周期比较长半年或者一年,但是这个过程中,人员工资是正常发放的,这个工资就是我们的成本,在这过程中这个工资是直接做费用还是待摊或者有没有其他好的会计科目?有老师说直接做费用不用分摊 那确认收入的时候还用冲销费用吗?就是需要做借主营业务成本贷费用吗?如果不做这一步,利润表上面只有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为0可以吗?税务局后台系统会不会考察这个成本与收入的比例?
通过第三方平台(甲)实现的销售货款是第三方平台收取,然后一个月跟我们结算一次。现在需要我们直接开票给客户(乙),那我们这边怎么入账。是否可以直接做账 借:应收帐款—甲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销项税额, 但是发票开的却是乙 这样的话 帐跟票 就 不一致了。 辛苦老师能够解答一下了!
老师,我昨天问的问题没问完的,还麻烦你帮我解答一下哦 1.是不是进项需要转出的都是不正常的情况,一般不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的?你遇到过进项转出转到库存商品,再结转到主营业务成本的吗? 2.老师,我还遇到一个问题,进项留底税额退税,税局给退了又收回,我是做分录: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转出贷:银行存款 ,又有误征退税,看差额正好是上月未交增值税贷方金额,意思就是收缴回的比退的多了直接抵了上月未交的,缴税记录就没有显示交的上月的未交增值税,这缴回的误征加抵上月的未交的增值税整个的过程我该怎么做分录呢?
老师,你好,是这样,我们是一家机电设备销售公司,就是进销存这种,之前是有一个老会计代账的,她做的账一直都是每月倒推成本利润,应该是有一个她了解的负税点,看账之前每个月的营业收入开票都是准确真实的,费用发票也是的,但是就是成本这块,一直都是后面没有附明细成本单子,就是分录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这样,增值税是每个月按销项进项抵扣的,就是每个月的利润应该是由税负率倒推的,那请问这样的话有风险吗?要怎么解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