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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退税怎么退,提交什么材料

2025-10-12 17:06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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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2 17:07

您好,比如多交,就把多交的证明上传,这种一般上面都有提示的,按上面提示上传资料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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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自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5、自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填写退税申请表,附上税票、原发票、红字发票、重开发票的复印件,交办税服务厅办税窗口。
2022-07-20
你好 财政部、税务总局今日公开发布了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通知显示,7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列入本通知所附《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新型墙体材料,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通知显示,纳税人销售自产的《目录》所列新型墙体材料,其申请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时,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销售自产的新型墙体材料,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限制类项目。销售自产的新型墙体材料,不属于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或者重污染工艺。纳税信用等级不属于税务机关评定的C级或D级。   通知还显示,纳税人在办理退税事宜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其符合上述条件的书面声明材料,未提供书面声明材料或者出具虚假材料的,税务机关不得给予退税。已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自不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条件的次月起,不再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纳税人应当单独核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未按规定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通知强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应于每年2月底之前在其网站上,将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按下列项目予以公示: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新型墙体材料的名称。   已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因违反税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警告或单次1万元以下罚款除外),自处罚决定下达的次月起36个月内,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目录》所列新型墙体材料适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如在执行过程中有更新、替换,统一按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 
2021-05-14
你好提供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0号)(下简称“本公告”)规定,纳税人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所需资料和流程如下: 1.纳税人申请办理留抵退税,应于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次月起,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以下称申报期)内,完成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退(抵)税申请表》。 2.纳税人既申报免抵退税又申请办理留抵退税的,税务机关应先办理免抵退税。办理免抵退税后,纳税人仍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再办理留抵退税。 3.税务机关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原则办理留抵退税。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是否符合留抵退税条件、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等进行审核确认,并将审核结果告知纳税人。 4.纳税人符合留抵退税条件且不存在本公告第十二条所列情形的,税务机关应自受理留抵退税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向纳税人出具准予留抵退税的《税务事项通知书》。 5.纳税人不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不予留抵退税。税务机关应自受理留抵退税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向纳税人出具不予留抵退税的《税务事项通知书》。 6.本公告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2021-07-26
办理双抬头报关单的出口退税,需提交以下材料: 出口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双抬头信息清晰)。 增值税专用发票(生产单位开具给代理公司)。 代理出口协议(明确货物权属、收款及退税责任)。 出口销售发票。 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书。
2025-04-22
你好  电子税务局都可以申请的。 不需要带资料去税务局处理的。 电子税务局 -  有一般退抵税管理 -  有一个汇算多缴纳税费退税申请表的  
2021-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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