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支出都是先正常扣,然后汇算再调整
公司的捐赠款可不可以所得税汇算清缴前扣除
居民个人发生公益性捐赠支出,在预扣预缴时扣除不完的,可以结转到汇算清缴时扣除,请问如果非居民个人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如果选择其中的一项收入扣除公益性捐赠支出的话,扣除不完的部分可以,是否可以结转到其他项目取得的收入中进行扣除?
老师第三题,为何e是对的?意思公益性捐赠的话,综合所得的都只能汇算时扣除捐赠?而分类和经营的话汇算时可扣,而预扣也可以?而综合所得的中劳务报酬只能汇算时扣,还是综合中其他工资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所得也是只能汇算扣还是这三个所得也可以预扣时扣除?
公益性捐赠 是不是 汇算清缴 不用踢出来 ,是可以扣除的是吧
老师,对于第三题,我是不是应该这么理解。对于个人而言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可以选择综合所得、分类所得、经营所得扣除。而这三类所得都可以选择是汇算和预缴时扣除。只有劳务报酬不能在预缴时扣除,其他综合中的都能选择预缴和汇算时扣除捐赠支出?
老师想问一下,去年的收入未确认收入,在今年才确认,现在要调整回去年,要怎么做账?
残保金工资总额如何取数
老师,可以帮我看一下凭证代收电费27499.3这个数怎么来的吗
8月凭证错了,红冲然后填一个正确的可以吗?
我们企业是做咨询服务的,平时收款的话,一般都是企业微信收款,然后再提现到对公账户,成本就是我们的劳务成本,劳务成本全是外包,我们提供咨询服务的那个服务周期,一般是三到六个月,收入的时间节点不好,确认可以按照预收款的比例来确认收入吗?还有就是我们那个成本发票进来了之后可以按照毛利率的6%来确认成本吗?相当于我们就是中间商毛利率差不多就在6%左右。
有做租赁办公楼行业的老师吗?
三栏明细账科目最后一栏和下一页第一栏怎么写
公司将购买的房屋出租给股东,房屋是按4%吗
原来的是个体户,9月转为一般纳税人,之前没有做账,10月申报企业所得税,营业收入怎么做
我们公司是仓储公司,是小规模公司,在国内提供仓储服务,与香港公司签订了仓储服务合同,2025 年 6月份收到香港公司打款 8000×1.01=8080 元,我们公司开出普通发票不含税金额 8000 元和税额 80 元,4-6 月份普票收入就是 8000 元,4-6 月份增值税报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就是 8000,免税款为 8000×3%=240,那么我该如何做账?2025 年 7 月份收到香港公司打款 100000×1.01=101000 元,我们公司开出普通发票不含税金额 100000,税额 1000,8 月份收到香港公司打款 110000×1.01=111100,我们公司开出普通发票不含税金额 110000,税额 1100,9 月份收到香港公司打款 120000×1.01=121200,我们公司开出普通发票不含税金额 120000,税额 1200,2025 年 7-9 月增值税报表申报开出其他发票销售额为 100000+110000+120000=330000 元,应缴纳增值税税额 330000×0.03=9900,减额 征330000×0.02=6600,最后 应纳 3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