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Q

老师您好。我们有总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是汇总申报,这个表的三项因素的数不知怎么填,因为营业收入不是总分公司内部关联交易要抵消吗?怎么填呢

2025-10-27 13:55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5-10-27 13:56

三项因素填报不用抵消内部关联交易,按以下规则填: 营业收入:填分支机构自身所有收入(含内部交易); 职工薪酬:直接填分支机构实际发生的薪酬总额; 资产总额:按分支机构全年资产季度平均值填(含内部往来资产)

头像
快账用户5849 追问 2025-10-27 14:01

好的,谢谢老师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5-10-27 14:06

满意请给五星好评,谢谢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咨询
相关问题讨论
计算公式是 :某分支机构分配比例=(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职工薪酬/各分支机构职工薪酬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0.30
2024-04-18
你好,填写的是2022年的
2024-04-22
你好,学员,图片放大非常的模糊哦,可以拍清晰点吗
2023-01-16
是的,汇算清缴按合并报表数填报
2022-05-15
这种情况可能是由于以下原因导致的: 1.数据填写或传输问题:检查一下总公司和分公司在填写申报表时,是否准确填写了相关数据,以及数据在传输过程中是否出现了遗漏或错误。 2.汇总计算或系统设置问题:可能是汇总计算的规则或系统设置存在异常,导致分公司数据没有正确纳入汇总计算。 关于分配表中框的三要素(营业收入、职工薪酬、资产总额)数据的来源和计算方式如下: 总机构应按照上年度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具体计算公式为: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 = (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 %2B (该分支机构职工薪酬÷各分支机构职工薪酬之和)×0.35 %2B (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0.30。 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其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统一计入二级分支机构。这些数据通常依据上一年度各分支机构的财务数据来确定。 为了解决当前的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步骤: 1.仔细核对分公司的相关数据,包括营业收入、职工薪酬、资产总额等,确保其准确无误地填写在申报表或相关系统中。 2.检查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的填写是否符合规定,各分支机构的分摊比例计算是否正确。 3.与税务机关或相关专业人士进行沟通,咨询他们对于这种情况的看法和建议。 4.检查申报系统是否存在异常或需要更新的情况。 5.如果问题仍然存在,可以考虑重新进行申报或请税务机关协助查找原因并解决问题。 同时,要确保总分机构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方面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的要求。例如,按照规定,总机构应将本期企业应纳所得税额的50%部分,在每月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就地申报预缴;同时将本期企业应纳所得税额的另外50%部分,按照各分支机构应分摊的比例,在各分支机构之间进行分摊,并及时通知到各分支机构,各分支机构应在每月或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就其分摊的所得税额就地申报预缴。
2024-07-11
相关问题
相关资讯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