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同时享受,依据是《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 号)。需满足: 分别软件和嵌入式软件分别取得著作权登记和检测证明; 单独核算两者销售额(嵌入式软件需分离硬件销售额); 均按 “实际税负超 3% 部分即征即退” 执行。

                                    
                                    
                                    
                                    
                                    老师我们公司有销售软件,这种优惠能享受么, 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施行即征即退政策。嵌入式软件产品同理,计算软件销项基数时要扣除计算机硬件、设备销售额。所得税2免3减半,请教老师,这种优惠怎么申请,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老师,我们公司是制造业公司,8月份发生有即征即退业务,是嵌入式软件的,然后我再申报8月份增值税时,按照分摊比例算出来的结果是,申报表一般项目,出现进项大于销项,有133万的留抵税,即征即退项目要交增值税160万,现在我有以下几个问题点,1.这个133万的留抵税我可以申请退税吗?2.如果我申请留抵税退税的话,后面我还能在申请160万的即征即退项目的退税吗?3如果我不申请进项留抵退税,我想抵9月份的销项税的话,可以抵吗,抵了之后可以申请即征即退项目的税吗
老师你好,我们公司是销售设备的,然后还把公司自己研发的软件,嵌到设备里面一同销售,这符合嵌入式软件,即征即退政策,税已经报了,现在要申请退税,这面表格的数据怎么取数呀,有案例可以参考吗?
老师您 好,请教一下,我们公司大概3月初这样会有出口业务,现在呢,我要在电子税务局做出口退(免)税备案,然后备案基本信息有一项是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内容要选先征后退,即征即退,超税负返还,其他,一共4个选项,我要选哪个呢,目前我们公司是有嵌入式软件即征即退的,那我是不是要选择这个即征即退呀,
老师好,公司享受软件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现在公司研发嵌入式软件,用于研发的硬件进项税是抵扣即征即退税款的。但是之前库存的硬件的进项已经抵扣一般项目了,后来再用于研发,这个进项怎么办?还要转出来吗?
                你好,购进库存商品忘记入账且进项税额已经抵扣,我这边该怎么做分录
法人本人的车,租给公司使用需要什么
你好,想咨询一下,你这边有没有模板就是开票金额与实际金额相差几分钱怎么调的?
外贸出口企业,取得的进项发票的规格型号需要和报关单一致吗
请董老师和朴老师解答,老师22题中,选项C怎么理解,可不可以举个例子
老师,公对私出租商铺的房产税率是12%对吧?
老师,个体户餐饮行业,不做税务登记,到时候可以注销掉吗?
开办费装修费 还用摊销吗?一次做成费用可以吗啊?
进项税上月已抵扣,本月对方红冲,重新开具蓝字发票,那么本月是不是应该,借,应交税费进项税,贷,应交税费进项税转出,这样对吗?老师
金银首饰不是在零售的时候交消费税吗,为什么在受托加工环节要缴纳增值税
好的,谢谢老师,满足的这个条件在哪里可以看到?[2011 ]100号没有详细说明
委托加工消费税需用 “(材料成本 + 加工费)÷(1 - 税率)× 税率”,先得算准 “材料成本”; 材料成本是烟叶账面成本(122.84 万)还原烟叶税计税基础后,再按规则取 90%(烟叶原料的特殊比例); 最后代入公式,就能算出委托加工环节的消费税。
老师,这个是人家的问题哦
一、政策依据明确包含两者 100 号文件第一条直接将 “嵌入式软件产品” 与 “计算机软件产品” 并列纳入优惠范围,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 17% 税率(现为 13%)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 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其中 “软件产品” 明确包含: 独立销售的纯软件; 嵌入在硬件设备中并随之一并销售的嵌入式软件(需单独核算销售额)。 文件第二条进一步细化了嵌入式软件的销售额计算方法(需分离硬件销售额),可见政策允许两者分别享受优惠,并非互斥。 二、核心条件(100 号文件有明确规定) 资格条件:两者均需取得: 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软件产品检测报告》; 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核算要求:需分别核算纯软件和嵌入式软件的销售额(嵌入式软件需按公式 “软件销售额 = 总销售额 - 硬件销售额” 计算,硬件销售额需合理且不偏低),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 三、政策查看渠道 官方文件:登录财政部官网(http://www.mof.gov.cn)或国家税务总局官网(http://www.chinatax.gov.cn),搜索 “财税〔2011〕100 号” 可查阅全文,其中第一条、第二条、第四条均涉及嵌入式软件的优惠规定。 地方税务指引:可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登录当地税务局官网,查询针对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的实操指引(通常会明确纯软件与嵌入式软件的申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