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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问企业由自主开发的软件,其中包含嵌入式软件,现在希望软件和嵌入式软件能同时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这样可以吗,依据是什么,谢谢

2025-11-04 17:05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5-11-04 17:05

可以同时享受,依据是《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 号)。需满足: 分别软件和嵌入式软件分别取得著作权登记和检测证明; 单独核算两者销售额(嵌入式软件需分离硬件销售额); 均按 “实际税负超 3% 部分即征即退”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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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5950 追问 2025-11-04 17:08

好的,谢谢老师,满足的这个条件在哪里可以看到?[2011 ]100号没有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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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11-04 17:12

委托加工消费税需用 “(材料成本 + 加工费)÷(1 - 税率)× 税率”,先得算准 “材料成本”; 材料成本是烟叶账面成本(122.84 万)还原烟叶税计税基础后,再按规则取 90%(烟叶原料的特殊比例); 最后代入公式,就能算出委托加工环节的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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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5950 追问 2025-11-04 17:14

老师,这个是人家的问题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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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11-04 17:17

一、政策依据明确包含两者 100 号文件第一条直接将 “嵌入式软件产品” 与 “计算机软件产品” 并列纳入优惠范围,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 17% 税率(现为 13%)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 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其中 “软件产品” 明确包含: 独立销售的纯软件; 嵌入在硬件设备中并随之一并销售的嵌入式软件(需单独核算销售额)。 文件第二条进一步细化了嵌入式软件的销售额计算方法(需分离硬件销售额),可见政策允许两者分别享受优惠,并非互斥。 二、核心条件(100 号文件有明确规定) 资格条件:两者均需取得: 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软件产品检测报告》; 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核算要求:需分别核算纯软件和嵌入式软件的销售额(嵌入式软件需按公式 “软件销售额 = 总销售额 - 硬件销售额” 计算,硬件销售额需合理且不偏低),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 三、政策查看渠道 官方文件:登录财政部官网(http://www.mof.gov.cn)或国家税务总局官网(http://www.chinatax.gov.cn),搜索 “财税〔2011〕100 号” 可查阅全文,其中第一条、第二条、第四条均涉及嵌入式软件的优惠规定。 地方税务指引:可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登录当地税务局官网,查询针对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的实操指引(通常会明确纯软件与嵌入式软件的申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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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同时享受,依据是《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 号)。需满足: 分别软件和嵌入式软件分别取得著作权登记和检测证明; 单独核算两者销售额(嵌入式软件需分离硬件销售额); 均按 “实际税负超 3% 部分即征即退” 执行。
2025-11-04
您好,这个的话,是需要做进项转出,这个是要
2025-09-02
你好,需要科技部备案,然后电子税务局备案
2021-07-21
您好,是可以申请,数据来源您企业财务账套核算
2023-07-12
你好,你就选择这个即征即退模式
202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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