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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是个体户,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在报经营所得时,1~6月份我没有填费用,直接就点了申报,最后只填写收入,给我算出来1488.95的税款,10月份我申报1-9月份的按照正常申报已完成,应缴税款为零,现在已经11月份了,我刚刚发现他有一个未完成待缴税款1488.95,现在应该怎么办?还可以修改吗?或者作废的话,会不会引起被查的风险?

2025-11-13 18:01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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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18:03

可以的,可以更正的实际业务的从错误的改成正确的没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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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  1. 你去申请修改即可; 你是不是分录没有作对哦  ?  你 不管系统怎么报的; 你都要按照你实际开票 和红冲发票来做账; 体现你多缴纳税费的哦   
2022-10-27
你好!这个没事的,你可以暂估
2024-07-10
您好,同学,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2023-06-18
同学你好; 收到总部发票的借方凭证科目有误,应该 借: 库存商品 这个进项税额不用转出,应为你给客户试用已经做视同销售,确认销项税额了
2023-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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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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