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在一次性补偿里面扣除,在综合所得里面扣除。

企业为员工代扣代缴的个人部分社保和个税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吗?计提工资时时候做的借:管理费用-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金额是扣除社保跟个税前的金额,这样是对的吗?
1.企业离职职工全年一次性奖金怎么申报个税(员工2022年9月离职,2022年发放的2021年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及2023年可能发放的部分22年全年一次性奖金)。 2.9月工资个税由企业代扣代缴并垫付,在10工资中扣除,离职人员10月未发放工资,怎么处理这部分垫付的个税费用呢
企业用其他应付款核算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承担的社保公积金,企业社保属于当月计提当月缴纳,工资是当月计提次月发放,期末的时候,其他应付款-代扣社保公积金是个负数,企业自行调整到了其他应收款中:借其他应收款-代扣社保公积金 正数 贷:其他应付款—代扣社保公积金 正数,是不是还应该做一笔分录:借:其他应收款-代扣社保公积金 负数 贷:应付职工薪酬 负数 进行冲减应付职工薪酬,而这笔冲减的分录意思是不是将员工个人承担的社保公积金从应付职工薪酬工资部分进行扣减掉,因为企业在期末已经缴纳了,次年的时候就不需要发放这部分了
老师,员工8月份离职,8月份的时候未及时办理停交社保导致9月份才办理按照社保新规当月离职当月社保也要缴纳,公司跟员工协商可以在8月份工资里扣除9月份全部社保费用700元(比如原来是个人承担200元,公司承担500元),现在我要申报8月属期的个税这个员工9月的社保费用(即700元)要在个税这里体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