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这些回迁房的建造成本也属于的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在取得土地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拆迁补偿费用也允许在计算销售额时扣除。纳税人按上述规定扣除拆迁补偿费用时,应提供拆迁协议、拆迁双方支付和取得拆迁补偿费用凭证等能够证明拆迁补偿费用真实性的材料。 这段话的意思是增值税抵扣少交,那企业所得税的收入能不能抵减地价成本?
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利息支出,应调整至房地产开发费用中计算扣除。举个例子,比如某房地产开发商的开发成本为7000万,其中含利息费用1000万(也就是说会计的账务处理把利息费用计到开发成本了,而不是财务费用),那么扣除项目中的开发成本为7000-1000=6000万,利息支出1000调整到房地产开发费用中计算扣除。即清算时,已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利息支出,应调整至房地产开发费用中计算扣除(因为房地产开发中的利息支出应该作为房地产开发费用,不能作为开发成本),请问老师放到成本和放到费用,都是扣除,为啥还要调整?
土地增值税中,新建房屋转让扣除项目中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扣除项目中不得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2021年新增) 为什么要包括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呢? 不得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实际上增加了房地产开发成本,在项目“2.房地产开发成本”中扣除,不单独作为税金扣除。既然已经扣除了 为什么要在这一步还要扣除一次 岂不是扣除多呢?
企业用建造的本项目房地产安置回迁户的如何处理?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第六条第(一)项规定:“房地产企业用建造的本项目房地产安置回迁户的,安置用房视同销售处理,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确认收入,同时将此确认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拆迁补偿费。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给回迁户的补差价款,计入拆迁补偿费;回迁户支付给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补差价款,应抵减本项目拆迁补偿费。”请问老师视同销售收入,又做补偿款,没有明白上面的这段话,请详细解析,谢谢
请问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中,开发费用里面的除了利息以外的开发费用是不是按照土地使用权支付的费用加上开发成本的总和乘以5%来计算呢?还是说按照账上的实际金额来扣除呢?
土地增值税清算业务中,现金回迁按支付的费用作为企业扣除的开发成本。 如果是实物回迁,该怎么扣除开发成本呢?
老师好!请问我们有一个工地项目,买了600米电缆,价值13万,这是全部做工地材料费还是做固定资产提折旧?
2025.11月付差旅费2000元,付款后银行退汇2000元,如何记
老师,员工工资以什么方式计算是符合标准的,比如说按21.75,本月的实际工作日(例如某月有22个工作日),还是30天(含周六日),哪种计算比较正规
2025.11月付差旅费2000元,付款后银行退汇2000元,如何记账?
2025.11月付差旅费2000元,付款后银行退汇2000元,如何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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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个人独资企业s局说上季度不能0申报,没说清是电子税务局还是个税,我应怎么样去查?
老师,现金流量表是负数的时候,明显是做账除了问题,比如说没有指定流量,那怎么快速找出问题呢
老师,可以帮忙汇总一下,制造业做账常用的分录有哪些吗?